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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南小学教师廉洁从教九项准则

2025年07月16日 17:17:12 访问量:8715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依据《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一、依法依规取酬,不谋取不正当利益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合理获取劳动报酬。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如违规推荐教辅资料、校外培训等并从中获利。

二、坚守诚信原则,不参与违规行为

坚持诚实守信,依法依规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严禁协助或参与学术造假、考试舞弊等行为;严禁虚报、冒领、套取教育经费或资助款项。

三、规范教育教学,不增加学生负担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双减”政策,科学设计作业,合理布置学习任务。严禁以增加收入为目的,违规组织有偿补课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校外培训。

四、遵守财务纪律,不违规接受捐赠

学校接受社会捐赠应依法依规进行,并用于教育事业。严禁教师以个人名义接受家长或企业的捐赠资助,并据此区别对待学生。

五、保护学生隐私,不泄露个人信息

严格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妥善保管学生信息。严禁违规收集、使用、泄露或买卖学生及家长的个人资料。

六、公平公正施教,不牟利推荐学生

坚持教育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严禁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向家长推荐校外机构或利用职务便利干预学生升学、评优等事务。

七、维护教育公平,不破坏招生秩序

严格遵守招生政策,确保教育公平公正。严禁在招生、分班、评优评先等过程中收受好处或徇私舞弊。

八、严守师德底线,不收受家长财物

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严禁以任何方式索取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宴请、旅游等不正当利益。

九、规范校企交往,不收受商业回扣

严格遵守廉洁从教规定,严禁接受教材、教辅、校服、保险等供应商的回扣或商业贿赂;严禁参与企业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

全体教师应自觉遵守本准则,如有违反,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编辑:师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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