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师必读 > 愿每一个老师手中有戒尺,心中有温度

愿每一个老师手中有戒尺,心中有温度

2019年10月18日 14:04:33 访问量:415

日前,从朋友圈中看到一篇题为《学生毕业8年后举报老师辱骂,老师被撤职》的新闻,说的是已经从绵阳富乐中学初中毕业8年的卢某某,在微博上举报自己上初中时的班主任,现任学校副校长刘老师。老汉(父亲)死了没人教”“成绩稀撇(太差),喝啥子水,喝尿!

卢某某在微博中声称,当年班主任的这些话让他在8年后也难以释怀,时常想起还无法入睡。这一微博引起网友关注后,卢某某的学校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成立了调查组。1个多月后,处理结果出来:刘老师被撤销富乐中学副校长等一切行政职务,并调离富乐中学。对于学生的举报和教育部门的处理,刘老师表示无话可说

坦白地说,这则新闻让我非常矛盾:最初看到标题的时候,第一感觉是这个学生怎么能这样,老师再怎么样也是为了你好。但是,在看完新闻之后,打心底里觉得这个老师太毒舌,实在是为师不尊!在学生的父亲刚刚去世没几天,老师就能用如此恶毒的言语往学生的伤口上撒盐,这样的老师如果不被问责,学生们将会被教育成什么样子?然而,愤怒平息之后,一个更重要的问题浮上心头,老师究竟该怎么样管教学生?

古时候,私塾先生手里常拿一把戒尺,戒尺之下,孩子们摇头晃脑念念有词,眼睛却不时瞄着先生,生怕哪里让先生不满意,戒尺就会落将下来,家长也绝不会多说什么。不说古时候,就在二十几年前,老师惩戒学生都是合情合理的。孩子如果不听话就打,别打坏就行。母亲把我送到学校的第一天就和老师说的这句话,相信和我同龄的不少朋友都听过,那个时候的家长,是认可老师惩戒学生的。

然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老师惩戒学生成了一种罪过,别说是动手了,就是罚站都可能会被认定为体罚,于是就只能靠说服教育了。这还不够,有些学生从小娇生惯养,被父母以及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呵护着长大,小孩子心理特别脆弱,老师说得重了害怕他们承受不住,更怕隔天孩子的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来闹事。

诚然,无辜辱骂学生、殴打学生甚至辱及学生家长这种做法有违师德,但如果老师对于学生既不能打,也不能骂,还不能体罚,说轻了不管用,说重了怕承受不住……在这种情况下,老师还怎么管教学生?所以,最近几年常常听到很多老师吐槽:过去当老师是教书育人的,现在当老师是替家长背锅的。

如今,很多家长要求老师,既要把学生成绩教好了,还要让他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既要照顾到某些学生脆弱的心理,还得让家长和学校都满意。瞅瞅,这样的要求怕是孔圣人重生也难达到。但很多家长偏偏就理直气壮地认为:我花那么多钱送孩子上学,老师就应该做到这些。

当传道授业解惑的师生关系,沦为了单纯的利益交换,学生越来越难管,老师越来越难教就可以理解了。然而,老师只是教育战线上的一个环节而已,把在家里就已经惯坏的孩子全部寄希望于老师来矫正,这本身就不现实,如果家长还不和老师站在一起,那就等于是给舞蹈演员带上镣铐让他跳天鹅湖一样。

一颗树要成长成才,离不开浇水施肥等温柔的呵护,但也要经历修剪除虫等用心的护理。树木如此,树人也是如此。孩子的成长,需要来自家长和老师的关心关爱,也需要恰当的惩戒引导。适当的惩戒教育,有助于孩子规则意识的培养,让孩子树立有错必纠,犯错担责的意识。

新加坡保留了校长对于犯错学生的鞭刑,美国的学校也有对学生关禁闭的权力。可见,适当的惩戒是必须的,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不完整的教育难以承担教育下一代的重任。彻底剥夺老师戒尺的后果,就是老师对于学生不敢管、不能管、没法儿管,往小说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往大说影响国家的未来。

不久前,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进行解读,其中提出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实施的范围、程度、形式,规范行使教育惩戒权,抓紧修订《教师法》的有关规定,从法律规定上进一步明晰教师教育惩戒权的行使,保障教师有效地行使惩戒权,促进教师敢管、善管,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师道尊严。

惩者,以正其心也。一方面,我们应该将戒尺还给老师,依法赋予老师一定的惩戒权;另一方面,也必须明晰戒尺使用的前提和动机是爱,不可随意使用。唯有让每一位老师手中有戒尺、心中有温度,教育和教学效果才能在最大程度上得到实现。

编辑:师亚军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垃圾信息 不良信息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太康县城关镇建南小学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太康县城关镇建南小学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太康县城关镇建南小学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