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口 市 教 育 局
关于印发《2015年周口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根据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周安委〔2015〕15号)精神,市教育局制定了《2015年周口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5年周口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附件:
2015年周口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为抓手,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强化各级责任落实,强力推进依法治安,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生产、人人参与安全生产、人人享受安全发展成果的浓厚氛围,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时间
2015年6月1日至6月30日(每年的6月16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三、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
组 长:邵在铭(市教育局副处级调研员)
成 员:王体俊(市教育局安全教育管理科科长)
褚严明(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卓国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曹金航(市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杜树东(市教育局行政审批科科长)
朱连志(市教育局职成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安全教育管理科,王体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
“安全生产月”活动日常工作。
四、活动时间安排
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5年6月1日至30日在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同时开展。
6月份第一周(6月1日至7日)为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周。
6月份第二周(6月8日至14日)为学校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周。
6月份第三周(6月15日至21日)为学校安全宣传咨询和学校安全文化周。
6月份第四周(6月22日至28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
五、主要活动
(一)按照要求,6月1日至7日,各县(市、区)教体局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平台,举办“小手拉大手,安全进万家”、“安全伴我成长”中小学生安全征文比赛、“安全知识绘画比赛”、“平安校园”创建等活动,并将组织参赛作品在咨询日(6月16日)当天展出。
(二)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各县(市、区)教体局、各校立足自身实际,采取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安全宣誓、签名、研讨交流、宣讲报告、演讲、文艺演出、影视放映、专项应急演练、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各种方式和手段,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内容新颖、富有实效的学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教育行政单位和各学校要在大门处悬挂“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幅宣传标语,大力营造浓厚安全氛围。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安全管理人员、食堂管理人员及食堂从业人员等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对学校教职员工安全培训。
(三)强力开展学校安全责任落实深化活动。各地各学校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从维护广大师生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校园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大意义,采取强力措施落实学校安全责任,以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为重点,细化分解落实相关安全责任,把安全工作要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工作岗位、每一个年级、每一名干部和教职工,使安全工作的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到位。
(四)扎实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广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重点加强对高招、中招考点安全保卫、消防、饮食等方面进行拉网式排查,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对于一些学校自身无力整改的问题,要在采取严密防范措施的同时,按管理职责及时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确保安全隐患有效解决。
(五)组织开展对话谈心。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人,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以“明责、尽责、知厉害”为主题,对本辖区、本单位分管学校安全的负责人进行面对面对放谈心,填写安全生产责任明白书,切实增强各级安全生产绒线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县(市、区)教体局、各学校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各级领导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本学校实际,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创新形式,丰富内容。
各县(市、区)教体局、各学校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今年的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创新形式和内容,提高针对性,增强实效性,积极探索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检查督导,确保成效。
各县(市、区)教体局、各学校要按照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市教育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组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组织不利、工作不力、没有认真开展活动的单位和学校将通报批评,出现重大问题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搞好总结,按时上报。
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要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活动情况于7月1日前以电子文本方式报市教育局安全教育管理科。
联系人:陈曦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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