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玩游戏学数学
数学课程标准解读 | 02 如何研究数学问题?
[课标原文]
一、课程性质
……基于抽象结构,通过对研究对象的符号运算、形式推理、模型构建等形成数学的结论和方法,帮助人们认识、理解和表达现实世界的本质、关系和规律……
第二个问题,如何研究数学问题?
这段话里面说,数学“对于研究对象”(数量关系、空间形式)进行研究,要通过“符号运算、形式推理、模型构建”。通常最重要的数学研究方式是两种,一种是计算,一种是推理。也就是说算术(代数)强调的是计算,几何强调的就是推理证明。这里还加了一个建模,相当于应用。我们的新课标把数学分成几个模块,如果把统计概率归到广义的实际应用,它就三个模块;如果把统计概率独立出来,那就相当于四个模块。也就是说,我们通过计算、推理证明、建模,三种方式来研究数学,获得数学的真命题。
当然这样的一个解释已经很本质了,不过我们一直在共读,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讲,这样的理解其实还是有一些局限性。为什么?因为计算也好,推理也好,建模也好,都是我们已经拥有了某些东西,计算一定是对于某个对象的计算。比如我们小学起始阶段一定是对自然数进行加减乘除,问题是——自然数1、2、3、4、5从哪来的?加法怎么来的?减法怎么来的?除法乘法从哪来的?我们当然可以把它当做基本事实直接接受下来,但是我们一直在进行课程研发、课程实施,大家在玩游戏,学数学的过程中很清晰地感受到,这还不够。所以我们要对这个基本事实进一步地追问——基本事实到底从哪儿来?或者基本事实为什么能够成为基本事实?
在哲学上,要想成为基本事实,它一定要对我而言具有明见性,是不证自明的,清清楚楚的。不证自明不是偷懒,而是对于一个学习者而言,它是豁亮的。就像一看到阳光,我们就能感受到光明和温暖。它不是一个抽象的东西,它是一个活的东西,这才叫自明。
但是我们知道,对于学龄初期的儿童,如果我们从最开始就用这些传统的学习方法,1,2,3,4,5这样的数字符号,“+”“-”“×”“÷”这样的运算符号对于学生来讲都是小魔怪!它对于孩子而言显然不具备自明性。用传统的方法去教一年级的孩子,显然是有问题的。如果具备自明性,那么孩子们就会玩得很快乐,那些符号就是他的好朋友了。
这就需要有一种研究数学的能力,叫直观。直观也是研究数学非常重要的方法,它并不亚于计算,也完全不亚于推理证明,更不亚于所谓的建模。直观是从无到有的过程,计算也好,推理证明也好,建模也好,都只是从有到有,对不对?有了对象才能去计算,去推理证明,去建模。如果啥都没有,计算什么?推理什么?建模什么?所以直观太重要了。
对于小孩子而言,在初始阶段主要是感性直观,而一个具有数学天分的人还拥有理性直观(范畴直观),这是一种纯粹的创造。比如说我们常讲的一个数学的故事,笛卡尔发明解析几何的故事。他身体不好,早上躺在床上,发现墙角有个蜘蛛网,灵感迸发,于是发明了坐标系,再慢慢地发展成为平面直角坐标系,然后就有了解析几何。解析几何到底是怎么来的?是计算出来的吗?是推理论证出来的吗?是建模出来的吗?都不是。是通过理性直观创造出来的,这是一种创造。
所以这里所讲的计算、推理、建模很重要,但它只是一种常规数学,是从有到有。可是数学本来并没有,在非洲大草原,在客观自然世界里并没有,所以我们必须要从无到有。而且数学还在持续不断地发展,那么这样一种从无到有的研究方法(能力)当然应该受到重视,而且从基础数学教育阶段就应该受到重视。所以这里面至少要补充直观创造。在《玩游戏学数学》里面,我们一直在说要引导孩子们像数学家一样去发明数学、创造数学,像数学家一样去研究数学,这其实更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