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教字〔2018〕73号
太康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印发《太康县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局直各学校:
《太康县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太康县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
太康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4月23日
附件:
太康县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整体提升全县中小学校管理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通知》(教基〔2017〕9号)精神和《河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太康县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
一、办学方向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着力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和学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办人民满意的学校,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2.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质量观,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教育,实现学有所教、人人成才。让每个适龄儿童都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3.坚持“三个面向”,更新办学理念,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和谐发展与健康成长。
二、校务管理
4.学校党团组织、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等组织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并能切实履行职能。实行校长负责制、全员聘任制、岗位责任制、考核奖惩制。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学校,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5.完善学校常规管理,制定符合教育法律法规,涵盖学校全面工作,符合素质教育要求和学校实际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学校管理档案。
6.实施学校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深入开展“学校管理上台阶”活动,巩固省市级示范性学校创建成果,有计划有步骤地创建国家、省、市级示范学校。稳定办学规模,突出内涵发展。
7.加快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步伐,坚持均衡编班,均衡配置学校教育教学资源,不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继续开展城乡学校对口支援工作,坚持实施校长带动战略,组织城乡学校骨干教师大力开展对口支教活动,充分发挥省、市级示范性学校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将支教活动形成制度、常抓不懈。
8.坚持因校制宜,发挥优势,创办特色学校,努力形成风格、提升品位、扩大影响。
三、德育管理
9.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小学生守则》,坚持立德树人,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形成积极健康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核心素质提升和全面发展。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以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民主法制教育、生态文明教育、“三理” 教育(生理、心理、伦理)为重点,发挥各学科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以多种形式的德育活动为载体,全面扎实有效地开展学校德育工作。
10.健全学校德育工作机构和德育工作制度,扎实搞好德育常规工作,积极开展德育创新,充分利用校内外德育资源,加强学校德育与学生生活和社会实践的联系,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探索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等多种途径,努力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德育工作格局。
11.充分发挥党支部、政教处、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班委会、家长委员会、法制副校长、校外辅导员在学校德育工作中各自的职能。实行教师德育工作岗位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做好班主任的选聘工作,合理安排班主任教师的课时工作量,建立科学的班主任工作考核奖励制度,落实班主任待遇,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校德育和学生管理工作中的骨干作用。
12.加强校园管理,学校发展有整体规划,教学区、运动区和生活区分区明确,布局合理。校园整洁,室内干净,采光通风符合有关要求,校园做到净化、绿化、美化。未经教体局批准,不得利用校园校舍开展与教育教学活动无关的任何活动。积极创建“书香校园”,广泛开展各种学生社团活动,有体现学校教育理念和特色的校训、校风、教风和学风,并公示于学校明显位置。全面优化校园环境,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优美、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注重环境育人。
13.开发利用校内外教育资源,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积极构建完善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相结合的育人网络体系,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组织教师开展家访活动,办好家长学校,注重优化家庭教育,正确引导家长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和管理孩子。开放学校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教室和体育、艺术教育等场所,组织学生在课外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兴趣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发挥学生综合实践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体育馆、文化活动中心、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育人功能,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联合社会有关部门,多措并举,综合治理,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大力整治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
四、教学管理
14.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课程方案和省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开好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随意加深课程难度,不随意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实验操作课必须与教材同步进行。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坚持健康第一,注重创新精神培养,不挤占体育课、音乐课、美术课、信息技术课、实验课、劳动课、团队活动和综合实践活动时间。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教体艺〔2011〕2号)有关要求,扎实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学生每天用于体育锻炼的时间不少于1小时。组织学生开展好大课间活动。每学年学校要举行春、秋季运动会,组织一次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测试。在每年的各种节庆日举行文艺演出或艺术节活动。根据体育和艺术工作需要,搞好体育艺术设施器材建设。
15.加强中小学常规教学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有教师备课、听评课、课堂教学、作业布置与批改和学生预习、上课、学习、作业的基本要求。教师要注重各学科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教学,全面优化备课、上课、辅导、作业布置与批改等常规教学各环节,不断提高常规教学水平。
16.以“惜时增效,轻负高效”教改理念为指导,立足我县实际,借鉴先进经验,发挥各校优势,不断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完善和创新各学科课堂教学模式,实现高效课堂教学实效化,指导学生开展自主、合作、探究式学习,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自主创新和实践能力,建立健全与之配套的课改制度。积极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及实验设施和器材,优化教学过程,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17.认真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建立并完善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师培训制度、必修课与选修课管理制度、学科学分认定制度、学生综合素质考核评价制度以及班级管理制度等,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
18.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生活,不得随意侵占学生休息时间,依法保障学生的休息权利。走读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对走读生不准安排早、晚自习。寄宿生晚自习时间每天不超过2课时。要保证学生有充足的睡眠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学生睡眠时间每天不少于10小时、9小时、8小时。任何学校不得随意延长学生在校学习时间。
19.全县中小学校要坚持实行每周五天教学工作制。
20.每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上课时间为35周。学校机动时间1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安排,如学校传统活动、文化节、运动会等。复习考试时间2周。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4周。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放假安排。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利用双休日和节假日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集体补课,不得动员、组织本校学生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种收费辅导班。
21.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每天总量不超过1小时。初中走读生的书面家庭作业每天总量不超过1.5小时,高中走读生书面家庭作业每天总量不超过2小时。有晚自习的学校,下晚自习后不得给学生留任何作业。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作业,任何学校不得随意增加学生的课外作业量。
22.组织教师参加“校—乡”教研活动、乡镇学区教研活动和校本教研活动。加强对教师开展教科研工作的培训和指导,逐步形成本校的教科研规范和特色。鼓励教师积极参与高效课堂研讨和达标活动,争当课改明星。
23.加强对中小学教学质量的监测和管理,实行学情调研动态化,促进全县中小学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从教体局到各乡镇中心学校,要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以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定为主要指标综合评价学生,注重质量的过程性监测与评估。
24.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颁布的教学用书目录选用教材。不得强迫学生订购任何教辅资料和学习用品,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推销的省定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书刊和音像制品。
五、学生管理
25.严格控制班额。全县城乡小学每班平均不超过45人、中学每班不超过50人。
26.加强招生管理,严格规范招生秩序。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坚持实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不准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任何学校不得滥招择校生和借读生,也不得招收规定区域外的学生。各初中不准接收初三复读生。高中要坚持全面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和学业水平测试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要坚持实行将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全县各初中的分配生制度,任何学校不得招收规定以外的学生,严格执行“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公办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不得与任何机构联合在校外举办复读班或复读学校。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招生纪律,不得违规进行招生宣传。
27.认真执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办理中小学学籍。建立中小学新生纸质学籍档案和电子学籍档案,及时规范办理中小学生转学、休学手续,落实一生一籍,籍随生走。严禁给学生办理重学籍。中小学每学年必须举行毕业典礼。
28.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实行控辍保学责任制,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加强家校联系,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
29.建立并完善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各项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政策,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与城区内学生同等对待。各中小学不得拒绝接收有一定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30.少先队和学生会组织健全,并能正常开展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庆典活动。《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礼仪常规等规章制度要在校园明显位置张贴公示,建立健全各项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
31.建立并完善学生奖惩制度,对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进行表彰奖励。教师应采取适当方式对犯有错误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小学、初中不准以任何理由劝退、开除学生或将学生驱赶出校园。普通高中开除学生须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完善和落实潜能生转化工作制度,使潜能生学有所成。杜绝校园欺凌。
32.认真落实上级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建立并完善家庭生活困难学生救助制度,帮助家庭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六、教师管理
33.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师头脑,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建设。教师要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周口市教师十要十不准》和《周口市教师工作纪律》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4〕1号),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备课、上课、布置批改作业、辅导学生和组织课外活动;教师不拖堂,不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要加强对教师职业行为的管理,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要平等对待学生,因材施教,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尊重学生人格,禁止教师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禁止教师组织学生或私下授意学生订购教辅资料,禁止教师搞有偿补课和有偿家教。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工作专业化水平。
34.加强教师队伍管理,落实学校领导兼课制度。按照《太康县教体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意见》要求,坚持实行教师全员聘任制、岗位责任制、考核奖惩制,逐步实行教师职称评聘分开制,积极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制。合理安排教师工作量,做到满量上岗。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理由新增代课教师,严禁教师在编不在岗。实行教师在岗信息公示和网络视频点名制。学校领导班子成员除担任行政管理工作外,还要兼课。18个班(含18个班)以上规模的学校,校长可不兼课,副校长兼课节次应不少于同学科满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各处室主任兼课节次应不少于同学科满工作量的二分之一。18个班规模以下的学校校长应兼课,校长、副校长兼课节次应不少于同学科满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其它领导班子成员兼课节次应不少于同学科满工作量的二分之一。校长与学校其它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深入课堂听课评课,每周听课评课要达到一定数量。
35.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执行教职工职业资格制度,实行持证上岗。构建多元的教师业务研修体系,组织教师参加多种层次、多种形式的业务进修,坚持开展扎实有效的校本培训活动。
36.依法保障教师权益,减轻教师工作负担,不安排教师在双休日、节假日上课或补课。严格控制会议次数和时间,提倡学校少开会、开短会、开务实高效的会议。每周召开教师行政例会和业务例会各1次,每次会议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七、评价管理
37.深化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综合评价体系。要逐步建立完善以完成本学段国家规定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以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定为主要指标的学生评价制度;以师德表现、工作态度、专业发展和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的教师评价制度;以办学条件、师资队伍、课程实施水平、教育教学效果、学生课业负担和身体素质状况为主要内容的学校评价制度。要全面科学多元化地评价学校、教师与学生,不得单纯以考试成绩给学校、教师与学生排名次,评价奖惩学校、教师与学生。
38.建立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多元评价体系。小学学业成绩实行等级制评价(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通过成长记录方式,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进行过程性评价。初中、高中实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定相结合的评价制度。
39.学校除每学期组织期中期末考试,小学、初中举行毕业考试,初中、高中举行学业水平考试以及高、中招统考,除此以外,教体局每学期根据学情调研动态化的原则随机抽取中小学的某一学段进行学情调研测试。面向全体学生,开展教学质量的检测与分析,并及时反馈总结,以利于改进教学。
八、财务和后勤管理
40.认真贯彻国家财经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科学编制学校预算,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及时公布学校的重大事项经费使用情况和财务预算执行情况,重大开支实行民主决策。坚持收支公开,主动接受审计,坚决杜绝学校设立小金库和账外账。自觉接受教代会和全校教职工的民主监督。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学的方针,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任何学校不得有超支或透支行为。
4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规定的免费政策,高中阶段收费要遵守“三限”政策,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
42.加强资产和校舍管理,建立学校资产台账。健全资产购入、使用、保管、报废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未经批准不随意改动校舍结构和用途,不随意改建、扩建、拆除、出租、出借校舍。按规定对校舍进行维护、维修和保养,及时消除校园危房,学校每年要用一定量的资金用于维修及三化建设。对由于布局调整、撤校并点腾出的多余校舍和教学设施,进行合理的安排使用,防止校产流失。建立健全校舍档案,保证档案资料齐全、完整、数据准确、绘图规范。
九、安全管理
43.根据国家《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等规章和上级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制度。制订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44.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要实行工作精细、责任到人、落实到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要逐级逐层签定安全工作责任书,要通过多种有效形式,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组织学生校外活动有安全保障措施,并报教体局批准后实施。学校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要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45.定期对校舍、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防触电、防溺水、防滋扰、防中毒、防意外伤害等措施落实到位,实行学校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和及时整治制度,每学期组织师生进行1-2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演练活动。
46.加强门卫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建立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校车法定手续完备,校车驾驶员具备合格资质,严格执行校车管理制度。杜绝违法校车接送学生,教育学生拒绝乘坐不安全车辆。采取有效措施,严防违法犯罪行为对师生的侵害。
十、卫生管理
47.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完善的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
48.将学校食堂饮食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作为学校卫生工作重点,完善卫生管理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定突发性、群体性传染病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
49.制定和实施健康教育工作计划,上好学校健康教育课程,坚持开展卫生与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要求,加强学校卫生室建设,配备校医和基本医疗设施及药品。有条件的中小学要设立心理健康咨询室,配备专业教师。
50.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开展教学卫生管理工作,有效防治学生近视眼等常见疾病,搞好学校卫生档案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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