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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标准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2015年05月12日 08:09:24 访问量:477

周口市教育局

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标准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标准化建设的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自2012年省教育厅启动实施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引导计划以来,我市除太康、西华两县创建了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外,其余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仍然比较薄弱,存在着重视不够、办学条件较差、服务功能不强、教师教育资源分散等问题,严重滞后于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成为制约我市新时期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瓶颈。

按照深入教师教育改革的要求,从2015年起教育部、省教育厅将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情况与“国培计划”、“省培计划”挂钩。没有或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达不到要求者以及教师培训经费没有落实到位的县(市、区),将不能申报“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项目,这样对我市的教师培训工作将会带来很大损失。因此,要充分认真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和基础教育发展规划、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督导评估体系之中,优先发展教师教育、优先建设教师教育、优先配备教师教育师资队伍。

二、各县(市、区)要按照《河南省标准化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评估标准(试行)》,积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强化队伍,尽快达到标准。省教育厅要求到2017年全省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基本实现标准化,各地要抢抓机遇,尽早谋化,优先安排并尽快启动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标准化建设计划,变被动为主动,努力争取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年度奖励政策支持。

三、本着“以评促建、评建结合”的原则,各县(市、区)要按照《河南省标准化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评估方案》要求,积极申请评估认定,并将年度(20152017年)规划申请于2015531日前报市教育局师训科备案。

四、河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2015年将对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进行专项督导,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从2015年起将此项工作列入“督政”的主要内容并开展专项督查。各县(市、区)教体局要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向政府领导进行专题汇报,切实做好迎接省、市专项督导检查的准备工作。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标准化建设的意见

201554

编辑:师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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