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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2014-2015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4年06月30日 18:08:08 访问量:702
教基二〔2014〕541号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新闻出版局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政府纠风办
关于河南省2014-2015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办)、政府纠风办:
  为规范全省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管理,保证学生用书及时到位,经研究,现就2014-2015学年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新闻出版局、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加强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4-2015学年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教基二[2014]490号)精神,2014-2015学年河南省中小学教材使用保持基本稳定,与此相对应,2014-2015学年我省教辅材料的使用也将保持基本稳定。除个别版别教辅材料因出版社授权到期停止使用外,其余教辅不再评议,仍沿用《河南省2013-2014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中推荐的品种。各地要严格按照各学段一个学科每个版本推荐1套教辅材料的要求,向本地中小学校推荐目录内的教辅材料供学生选用,确保满足学生需求。除此之外,不得向中小学校推荐任何其他教辅材料。
  二、鉴于延边教育出版社人教版义务教育配套教辅授权于2013年12月29日到期,因此该出版社人教版配套教辅材料我省不再推荐使用。原使用该出版社人教版配套教辅材料的地方,由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依照规定的办法和程序,从我省2013-2014学年教辅材料目录中选用其他相应的人教版配套教辅材料。
  三、严格规范教辅材料的发行、监督和管理工作。教辅材料发行、使用等环节涉及多个部门,各地要严格贯彻落实我省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切实组织做好教辅材料的发行工作,加大对教辅材料发行使用的全过程监督和管理,及时解决学校使用教辅材料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地各学校不得通过不具备中小学教材发行资质的发行单位订购教辅材料,杜绝盗版的教辅材料流入校园,确保教辅评议政策在全省各地认真执行,落实到位。
  各地2014-2015学年教辅材料选用结果请于本通知下发后10日内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联系人:河南省教育厅基教二处 贾天仓
  联系电话:0371—69691083(传真)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新闻出版局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政府纠风办
2014年6月27日

编辑:师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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