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筛选周口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局直学校:
根据《周口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周口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卫艺[2018]2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筛选周口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节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植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普及促提高、以提高带普及,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健康的审美情趣、培养良好的艺术修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以优异的成绩向伟大祖国70周年华诞献礼。
二、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展演活动的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全面展现新时代青少年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努力学习、全面发展、勇于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
三、活动原则
(一)坚持优秀文化方向。展演活动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和弘扬中国精神,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深厚的民族情感,增强文化自信。
(二)坚持校园文化特质。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美育特点和校园特色,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杜绝展演活动功利化、娱乐化、成人化的现象,把握展演的正确导向。
(三)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各地在整体推动展演活动工作的基础上,要重点关注农村学校学生,努力给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艺术实践活动,项目开展要以群体性为主,提倡学校开展班级和年级间展示活动,努力让每个学生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
四、活动项目
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三大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中小学美育教师队伍建设、中小学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等。
五、对象和分组
展演活动参加对象主要为中小学生,以及教师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其中,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在籍学生,以及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参加对象为中小学校长、教师,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
展演活动组别: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分为小学甲组、乙组和中学甲组、乙组。其中,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为以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小学生;中学甲组为普通初中的学生,中学乙组为以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中学生。
附件1:周口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附件2:周口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
附件3:周口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
太康县教体局体卫股
2018年6月11日
附件1
周口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
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一、艺术表演节目的要求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
(一)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需提交合唱谱的电子版。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三)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四)戏剧节目
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五)朗诵节目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
二、艺术作品的要求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
(一)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四开(40cm×60cm)。
(二)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三)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三、报送方式
(一)艺术表演节目报送视频。视频采用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文件大小不超过1G,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并以“节目名称(组别)”命名,播放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
(二)艺术作品不需装裱,可按惯例在作品正面或背面署名。须在作品背面注明作品种类、作者姓名、年龄、所在地区、学校名称、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一律用铅笔写),并附创作说明。作品以数码照片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
(三)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市活动组委会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四)报送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时,学校要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学校获奖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四、作品上报时间
各乡镇中心校、局直学校选出艺术表演节目1个、艺术作品3幅、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1个,于2018年9月1日前上报体卫股。
附件2
周口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是一县(市、区)、一校基于美育改革实践,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形成的具有引领性、突破性、示范性的做法、举措和经验。
1、内容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重点征集如下几个专题内容的优秀案例。
(一)中小学美育教师队伍建设
(二)中小学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
(三)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
(四)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
(五)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建设
(六)美育保障机制构建
(七)协同育人机制构建
(八)校园文化环境育人
(九)中小学生艺术素质评价
(十)区域学校美育考核评价机制构建
二、原则
(一)真实性。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充分体现时代要求和人民需求,禁止虚构、杜撰和抄袭。
(二)创新性。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为推进中小学美育改革发展进行积极探索,方法上有创新,措施上有亮点。
(三)实效性。对中小学美育改革发展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取得积极、良好的效果,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
(四)典型性。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地区、单位部门、学校和同行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报送
(一)内容要求
案例一般应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要素。应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案例摘要500字左右,正文不超过3000字。
(二)格式要求
1.A4纸张,上边距3.8厘米,下边距3.2厘米,左边距3.5厘米,右边距2.5厘米。
2.正文主标题居中排,使用华文中宋二号字。主标题的段后距设为0.5行。副标题另起一行,使用破折号加宋体小二号字如:“——******”。
3.正文一级标题使用黑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顿号如:“一、”。二级标题使用楷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括号如:“(一)”。三级标题使用仿宋三号字,序号使用三号Times New Roman字体的阿拉伯数字加点如:“1.”。
4.正文使用仿宋三号字,首行缩进两字符,行距设置为1.5倍。正文须配5-10幅插图,图片下方附50字以内说明,须注明拍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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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周口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小学
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
县(市、区)教体局(盖章)
案例代码 (见后附说明) | 案例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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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单位 (请填写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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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限500字以内,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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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小学
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代码说明
地区代码(第1、2位)
周口市:26
案例类别代码(第3、4位)
中小学美育教师队伍建设 | 01 |
中小学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 | 02 |
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 | 03 |
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 | 04 |
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建设 | 05 |
美育保障机制构建 | 06 |
协同育人机制构建 | 07 |
校园文化环境育人 | 08 |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评价 | 09 |
区域学校美育考核评价机制构建 | 10 |
说明:案例代码由以上4位数字和字母构成。例如:申报中小学生艺术素质评价的案例,代码为2609;申报学生艺术社团建设的案例,代码为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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