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中心办事指南
为树立良好的教学服务形象,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更好地服务学生、家长及来中心办事人员,根据中央、省、市、区对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的要求,结合太康县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中心的实际,特制定如下办事指南。
一、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中心是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公益性教育机构,开展校外教育活动不以赢利为目的。
二、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中心的职能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素质教育;组织 未成年人校外教育活动,培养兴趣,发展个性,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为学校的课外活动提供咨询和指导,促进校外教育与学校教育有机结合;承担太康县人民 政府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中心的中心工作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向未成年人实施教育活动。
四、区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中心开展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有:思想道德、文学艺术、科学技术、体育健康、劳动技能等教育。
五、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中心开展教育活动的主要形式有:群众活动、兴趣小组活动、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游戏娱乐等。
六、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中心开展教育活动的主要原则:公益性原则,素质教育原则,校内外相结合原则,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原则,自愿性原则和实践性原则等。
七、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中心的教师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同时做到:
(一)增强活动育人的意识,尊重、热爱未成年人,全面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二)学习校外教育理论,遵循校外教育规律,开展教育活动,总结教育活动经验;
(三)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掌握现代教育知识和技能,提高专业化水平。
(四)不断提高教育活动的组织协调能力,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创新教育活动,提升活动质量。太康县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中心201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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