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
《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教师函〔201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加强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已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 中央组织部 中央宣传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9年9月18日
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办好中小学思政课关键在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现就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时代要求
1.现实紧迫性。中小学阶段是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讲好中小学思政课,引导中小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是每位中小学思政课教师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近年来,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也面临一些问题与挑战。有的地方和学校对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重视不够;有的中小学校思政课教师配备不足,岗位吸引力不强;部分中小学思政课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不能很好适应培养时代新人的要求;各方支持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的合力有待增强,等等。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学校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推进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
2.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全面加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修养、理论功底和专业素养,切实增强教师的职业认同感、荣誉感、责任感,充分发挥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坚强保障。
3.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正确方向。引导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把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放在首位。二是坚持师德为先。注重提高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师德修养和道德水平,以高尚的人格引领学生健康成长。三是坚持优先保障。在编制配备、岗位设置、职称评聘、专业发展、评奖评优、经费投入等方面优先保障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四是坚持改革创新。抓住制约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问题,精准施策,综合发力。五是坚持统筹推进。立足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特点和发展实际,统筹各方力量,稳步推进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
4.目标任务。通过一系列政策举措,切实配齐建强师资队伍,打造一支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名师辈出的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修养、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和思政课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能力大幅提高,铸魂育人实效显著增强。逐步形成评价合理、激励有效、保障有力的管理体制机制,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成长发展通道更加顺畅,岗位吸引力明显增强。
二、切实加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配备管理
5.规范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配备制度。完善编制保障,核定或调整中小学编制时应充分考虑思政课教师配备情况,严格按要求配齐思政课教师。小学低、中年级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思政课教师,小学高年级思政课教师应以专职为主,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提升专职配备比例。小学思政课教师可由班主任或相关课程教师兼任,小学党组织书记、校长、德育主任、大队辅导员等领导管理人员应在培训合格后兼任小学思政课教师。初中、高中应配齐专职思政课教师。实行中小学思政课特聘教师制度,聘请本地区党政干部、社科理论界专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负责同志以及各行业先进模范、英雄人物等定期到中小学讲课或作报告。
6.健全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准入制度。严把选聘政治关、师德关、业务关,让有理想的人讲理想,有信仰的人讲信仰,师德高尚的人讲思政课。规范遴选条件和程序,将政治立场坚定、为学为人表现良好、具有发展潜力的人才充实到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鼓励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德育等相关专业毕业生从事中小学思政课教学工作。中小学校新进专职思政课教师须取得思政课教师资格。小学兼职思政课教师在上岗前应完成一定学时的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7.建立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退出制度。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应模范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有关规定。对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按相关要求从严处理,不得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对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除按相关规定处理外,须及时调离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岗位。对不能胜任思政课教学、未按要求完成培训学时的,应将其退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岗位。
三、全面提升中小学思政课教师素质能力
8.加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组织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定理想信念。建立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轮训制度,依托各级党校和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每3年对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至少进行一次不少于5日的集中脱产培训,着力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师德师风、形势与政策的学习教育,并纳入在职(岗)培训学时记录。建立地方党政领导、教育主管部门领导和学校领导联系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制度,定期开展谈心活动,关心教师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加强党建引领,优先发展中小学思政课骨干教师入党,培养和选拔优秀党员教师担任思政课教师,不断提升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党员比例。
9.加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专业能力培训。制定出台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专业标准,引领思政课教师提升专业水平。健全专题培训制度,重点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相关学科知识的学习,促进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不断更新知识储备。加强中小学思政课统编教材教法培训,引导教师准确把握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思政课课程目标,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健全中小学思政课老中青教师传帮带机制,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做好青年教师培养工作。通过国培计划加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培训,培养思政课“种子”教师。
10.加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实践教育。建立健全实践教育和校外实践锻炼制度,引导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深刻把握世情、党情、国情、教情,厚植家国情怀、传道情怀和仁爱情怀。各中小学校要将思政课教师实践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每位思政课教师每年参加实践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其中参加外县(区、市)实践教育活动至少1次。定期组织中小学思政课骨干教师出国研修,在比较分析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11.加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源头培养。加强高校思政教育相关专业建设,适度扩大招生规模,优化课程设置,改进培养方式,提升培养质量,培养一大批合格的思政教育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加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源头储备。支持师范院校不断完善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培养体系,加大优质思政课教师供给。实施中小学思政课骨干教师提升计划,高校在研究生招生中给予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专门名额,每年支持一批优秀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在职攻读思政教育相关硕士、博士学位。
12.加强中小学思政课教研队伍建设。健全各级中小学思政课教研机构,确保人员配备到位。加大从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选拔思政课教研员的力度,配齐建强中小学思政课教研队伍。对不能胜任中小学思政课教研工作的,应及时将其调整或退出教研岗位。健全中小学思政课教研员示范授课、巡回评课等制度,引领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整体提升教学水平。支持中小学思政课教研员与思政课教师建立教研共同体,开展高质量教学研究和专项课题研究活动。
13.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专业发展一体化建设。发挥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辐射作用,主动对接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开发专门培训项目,并鼓励教师走进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实践。推动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专业发展一体化团队建设,每年遴选一批国家级示范团队,确保每个团队涵盖各学段思政课教师,定期开展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教学研究活动。鼓励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与中小学开展结对活动,定期开展教学研讨、课程研究、教师实践教育等活动。
四、不断创新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评价激励机制
14.改革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评价机制。制定与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岗位特点相匹配的评价标准,突出课堂教学质量和育人实效的导向,拓宽教学成果和研究成果认定范畴,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论文等弊端。保证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开展时事教育和组织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记入工作量。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将考评结果作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职称评聘、绩效分配、评奖评优、培养培训的依据。完善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职称评聘标准和办法,可实行单列评审,中、高级职称评审比例不低于教师平均水平,并向一线教师倾斜。
15.完善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教学改革激励机制。鼓励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加强对学生成长规律和教学改革的研究,积极推进案例式、探究式、体验式、互动式等教学,树立教学改革标兵,激励教师聚焦育人实效苦练内功。鼓励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提升教学效果。鼓励支持各地各中小学校组织开展思政课教师教学比赛,开展优秀教学设计评选活动,结合校本实际开展教改教研,以赛促优、以研提质,引导广大思政课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推进国家级中小学思政课名师工作室建设。
16.健全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表彰奖励机制。鼓励各地各中小学校定期开展思政课教师主题宣传活动,表彰思政课教师年度人物,选树优秀思政课教师先进典型。在全国模范教师、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等评选推选活动中向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倾斜。实施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杰出人才支持计划,评选一批国家级中小学思政课名师和骨干教师,并给予相应支持。各地要因地制宜设立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岗位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相应调整学校绩效工资总量。
五、全力确保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取得实效
17.加强党的领导。各地各学校要把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作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出台落实本文件的具体实施办法。各地组织、宣传、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要主动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提供支持和保障。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要带头走进课堂,带头推动思政课建设,带头联系思政课教师。
18.强化经费保障。各地各学校要将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把中小学思政课建设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重点支持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学术交流、专业发展、宣传表彰、实践研修等。
19.完善督导评估。健全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督导评估机制,把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作为对各地、各级教育督导和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确保中小学思政课教育教学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建立并完善各相关部门考核机制,将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对领导班子、干部考核的重要指标。
20.促进社会参与。各有关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实践锻炼提供机会。各级党校、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干部培训学院等应发挥自身优势,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开发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项目。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等应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实践教育提供便利。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的积极性,拓展教师发展平台和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