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画描述目标的行为动词分两类:
一类是描述结果目标的行为动词,包括“了解”“理解”“掌握”“运用”等;
另一类是描述过程目标的行为动词,包括“经历”“体验”“感悟”“探索”等。
这些目标是形成核心素养的基础和条件,最终指向学生核心素养的形成和发展。在本标准中这些词的基本含义如下。
了解:从具体实例中知道或举例说明对象的有关特征;根据对象的特征,从具体情境中辨认或举例说明对象。
理解:描述对象的由来、内涵和特征,阐述此对象与相关对象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掌握:多角度理解和表征数学对象的本质,把对象用于新的情境。
运用:基于数学对象和对象之间的关系,选择或创造适当的方法解决问题。
经历:有意识地参与特定的数学活动,感受数学知识的发生发展过程,获得一些感性认识。
体验:有目的地参与特定的数学活动,验证对象的特征,获得一些具体经验。
感悟:在数学活动中,通过独立思考或合作交流,获得初步的理性认识。
探索:在特定的问题情境下,独立或合作参与数学活动,理解或提出数学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思路,获得确定结论。
【说明】在本标准中,由于述说语境的不同会使用相应的词,表述与上述行为动词同等水平的要求。这些词与上述行为动词之间的关系如下。
(1)了解 同类词:知道,初步认识。
实例:知道轴对称图形的对称轴;结合具体情境,初步认识小数和分数,感悟分数单位。
(2)理解 同类词:认识,会。
实例:认识长方体、正方体和圆柱;会同分母分数的加减法。
(3)掌握 同类词:能。
实例:能比较实数的大小。
(4)运用 同类词:证明,应用。
实例:证明三角形的内角和定理;在实际情境中,综合应用比例尺、方向、位置、测量等知识,绘制校园平面简图,标明重要场所。
(5)经历 同类词:感受,尝试。
实例:结合实例,感受平移、旋转、轴对称现象;尝试运用各种方式(如文字、图画、表格等)呈现小组的调查结果,讲述调查的过程和结论。
(6)体验 同类词:体会。
实例:体会一次函数与二元一次方程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