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简报 > 建南小学【2019-2020】第12期:举行升旗仪式和宪法晨读活动

建南小学【2019-2020】第12期:举行升旗仪式和宪法晨读活动

2019年12月08日 19:23:43 访问量:420

建南小学工作简报

字【2019-2020】第12

太康县城关镇建南小学政教处  20191206

★○●△▲□■☆★○●△▲□■☆★○●△▲□■

建南小学举行升旗仪式和宪法晨读活动

124日宪法日,太康县城关镇建南小学举行升旗仪式,布置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学宪法 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小卫士”活动,继续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政教副校长陈雅雪主持,业务副校长师亚军讲话。

清晨,同学们列队校园观看升旗仪式。

升旗30升旗15

四名少先队员精神抖擞,迈着整齐的步伐出旗、护旗。

升旗13升旗23升旗26

在国歌声中,国旗徐徐升起。同学们向国旗注目、敬礼。

升旗5升旗3升旗1

国旗升至杆顶。校长讲话。

升旗32

“本周是宪法宣传周,今天是国家宪法日。”师校长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要遵守宪法。小学生更要‘学宪法,讲宪法’,积极争做‘宪法小卫士’。”

升旗31

师校长要求:升旗仪式结束后,各班要认真开展“宪法晨读”活动。比一比,看哪班活动开展得好,哪班晨读得好。

宪法晨读41

宪法晨读摘要: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建南小学宪法晨读掠影

宪法晨读11宪法晨读12宪法晨读13宪法晨读14宪法晨读15宪法晨读16宪法晨读21宪法晨读22宪法晨读23宪法晨读24宪法晨读25宪法晨读26宪法晨读31宪法晨读32宪法晨读33宪法晨读34宪法晨读35宪法晨读41

宪法晨读42宪法晨读43宪法晨读44宪法晨读45宪法晨读51宪法晨读52宪法晨读53宪法晨读54宪法晨读55宪法晨读61宪法晨读62宪法晨读63宪法晨读6402宪法晨读65

 

附一:关于开展2019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附二:宪法晨读内容

编辑:师亚军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垃圾信息 不良信息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太康县城关镇建南小学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太康县城关镇建南小学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太康县城关镇建南小学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