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教育系统疫情防控专班教学组
关于进一步加强网上教学的指导意见
教学组〔2020〕2 号
各乡镇中心校、局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网上教学活动的规范化管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学校网上教学工作的补充通知》(豫教疫防办〔2020〕2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中小学网上教学事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意识。
1、掌握各平台使用情况。各乡镇中心校、局直各学校要充分掌握本单位网上教学使用的平台名称,参加网上教学的教师和学生数量,明白各平台的特点和具体内容。
2、加强舆论监控。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使用平台的舆论监督,确保网络舆情安全,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传递正能量。
3、杜绝群内发送各种收费信息。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和中国教育台电视空中课堂、河南省名校同步课堂、河南省网络学习平台、教材电子版、“人教点读”数字教学资源库等学习资源,均为免费提供。严禁各单位和个人以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网上教学的名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违规收费。所有平台不得发送收取资料费、辅导费等各类收费信息。谨防利用疫情防控期间以网上教学名义进行网上收费诈骗。
4、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班级群实名制、群主管理责任。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具体责任人,负责本班级、本群(组)的监督。各单位要对各平台群主进行实名登记造册,各平台用户实行实名制,学生昵称改为实名,学生家长昵称改为某某(学生)的爸爸(妈妈)等。
二、加强落实,提高网上教学效果
1、在网上教学过程中,对小学低年级上网学习不作统一硬性要求,严禁幼儿园开展网上教学活动,鼓励幼儿园通过家校沟通工具,指导家长科学开展亲子活动、提供科学育儿知识辅导。
2、加强网上教学监督,切实提高教学效果。网上教学尽量模拟实体教学形式,包括网上班级组建、教学计划、网上教研、学习内容推送,作业布置、作业批改等,完成网上教学的各个环节,并且各个环节要有明确人员和教师负责。
3、 相互学习,总结经验。各单位要利用太康县网上教学教研微信群,学习其他单位的教学经验,相互补充,相互提高。
4、网上教学效果评估。开学后教体局将对各单位进行疫情期间网上教学效果评估,一是检查各单位网上教学的相关档案,包括任课教师的网上授课教案,听课笔记等。二是采用多种形式,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检测。
三、多方努力,提供教学资源和教学途径
1、教学组将全力为网上教学提供教学资源和信息化技术支撑,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优化教学方法和措施。
2、关注网上学习有困难学生。各单位也要关注偏远学校、留守儿童的学习条件,帮助他们的解决实际困难。
3、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各级各类有关文件精神,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太康县教育系统疫情防控专班教学组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