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和食堂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局直各学校: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切实把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安全,现将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上级教育部门和卫生健康、市场管理等部门指导下,根据新冠肺炎防疫要求和学校食品安全各项规定及要求,夯实校长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直接责任人职责。各学校要成立食堂管理领导小组和应急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有关责任人为成员,切实抗牢疫情防控责任。
二、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1.各学校要认真做好食堂从业人员排查、登记、造册工作,所有从业人员每天要如实填写当天行动轨迹和健康状况,由校长监督落实并签字,保留工作痕迹,若不按要求执行,一切后果由具体责任人承担。
2.要求所有食堂从业人员不得离太,离太的从业人员返太后不得进入学校食堂。
3.坚持每天对在岗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午检,登记并保存记录;采取零报告、日报告制度(以中心校、局直学校为单位收集并保存)。
4.加强个人卫生管理严格执行“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四净”(工作服净、帽净、口罩净、围裙净)制度,进入操作区要对手部等进行清洁,加强洗手及消毒频次,保持手部卫生。
5.从业人员要佩戴口罩、穿工作服上岗,要备有两套以上换洗工作服,及时更换,并做到及时清洗、消毒。
三、严格食堂管理
1.每周要对学校食堂进行两次全面消杀。
2.每天要对学校食堂加工区域、就餐区城、人员通道、储藏间、更衣间等重点场所进行清洁消毒;食堂餐用具在每次使用后要及时进行严格的清洗消毒,确保清洁卫生。
3.加强对冷冻冷藏、保鲜、加热加工、食堂供水、留样柜等设备检査、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所有食品加工时要严格按照食品加工流程相关规定操作。
5.要按照规定对饭菜进行留样,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留样人员等,饭菜留样应留足数量(不少于100克)、留足时间(不少于48小时)。
6.食堂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无关物资一律不得进入食堂。
7.要定时开窗通风或保持通风系统正常运行,保证就餐场所和加工场所空气流通。
8.要严格废弃口罩、餐厨废弃物等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及时清运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每天对垃圾桶和清运工具进行清洁消毒。
四、规范学校食堂采购流程
1.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餐饮服务规范等要求,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货商定点采购,确保食材来源正规,加强食材采购货物交接和食材配送车辆管控,严把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等关口,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2.没有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预防性消毒证明、“豫冷链”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采购、贮存、销售、使用。
五、规范就餐行为。
1.针对学校食堂就餐人员多且集中的实际情况,要采取必要的措施,科学划分,采取错时、错峰、分段、分区域就餐。
2.提倡师生自带餐具,取餐、就餐时保持一定距离,做到一人一桌、一人一具,杜绝扎堆就餐等不文明行为,让学生养成良好的取餐和就餐习惯。
3.提醒和引导师生佩戴口罩、就餐前洗手,在学校餐厅中配备洗手设施和足够的洗手液。
4.严格落实陪餐制度,校长和轮班教师必须每天到食堂陪餐,并对食堂卫生、饭菜质量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陪餐记录。
六、规范档案管理
各校要建立健全食堂从业人员健康台账、食材采购台账、食材出入库台账、索证索票台账、留样记录台账、陪餐记录台账、菜谱公示记录台账、消毒记录台账、问题整改记录台账,所有台账填写要规范、准确、详尽。
七、严肃食堂督查问责
校长是学校食堂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是直接责任人,要做到尽职尽责、督查到位,疫情期间每天必须深入到食堂进行督查,物资保障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细节管理到位、人员责任到位。对于不重视、不落实、工作不力的责任人要根据情况严肃问责,从快、从重处理。
太康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