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教育局
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留守儿童关爱教育和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留守儿童关爱教育和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8〕7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请你们从维护教育公平的政治站位出发,进一步增强做好此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落实关于留守儿童和农民工随迁子女关爱教育的有关政策,切实改善留守儿童和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保障留守儿童和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强化措施。一是做好留守儿童的关爱教育工作。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切实改善留守儿童的就学条件,使农村孩子能够像城里的孩子一样学得好、吃得好、玩得好、住得好。按照“五个一”的要求,加强留守儿童关爱教育和专题教育工作。二是认真做好随迁子女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的有关政策,坚持“两为主”,做到应入尽入,确保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同时,按照“四统一”的原则,建立随迁子女档案,加强随迁子女的教育管理。
三、落实责任。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切实负起留守儿童和农民工随迁子女关爱教育的牵头责任,积极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强化监管,形成此项工作的合力。对家庭困难的“困境儿童”和残疾儿童,要分门别类建立档案,完善帮扶措施,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困境儿童”和残疾儿童入学和不失学,依法完成义务教育。
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在10月15日前向周口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上报2018年两项工作总结及有关报表(电话:8319019 邮箱:zksjc****@163.com),主要报告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做法以及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建议。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