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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十条规定》的通知

2025年03月07日 16:25:53 访问量:72

教基函[2025]17号

周口市教育体育局转发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十条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各中小学校: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十条规定〉的通知》(教基[2025]31号)转发给你们,请务必高度重视,抓好贯彻落实,并把本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每一所学校以及每一位教师、学生、家长,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十条规定》的通知

教基[2025]31号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十条规定》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厅属实验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我省有关规定,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河南省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十条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抓好贯彻落实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规范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核心要求,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现实需要,是提升我省基础教育治理水平的具体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规范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意义,采取有力措施,减轻学生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使规范管理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落实管理责任。各地各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教育教学管理责任制。学校要认真落实规范办学的主体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规范办学主管责任,坚持依法依规办学兴校,不断提升治理水平。要将学校规范办学情况纳入教育督导重要内容,列为责任督学常态督导任务;通过设立规范办学举报电话和信箱,加强日常监督。建立规范管理监测点制度,省市县三级分别选择若干学校作为规范管理监测点,采取入校视导、随机抽检、定期反馈等方式跟踪问效,作为评价中小学规范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地要加大对违规教育教学行为督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规办学行为,及时给予纠正。省教育厅将把各地落实工作要求情况纳入对省辖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范围。同时,对违规办学行为监管不力、失职失责的,严肃追责问责。

请各地迅速把本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每一所学校以及每一位教师、学生、家长,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告省教育厅。

附件

河南省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十条规定

1.严格规范教学管理。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认真制定本校课程实施方案和教学课表,开齐开足规定课程,不得随意调减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科学、信息科技和综合实践等课程,不得提前结束课程。普通高中要确保学生完成所有必修课程和选择性必修课程学习,学生在高一下学期结束后,方可开展选课走班。

2.严格规范作息管理。学校要注重人文关怀,妥善安排早到、迟到学生及时入校,不得统一要求学生在规定的上课时间前到校参加课程教学活动。小学、中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和8:00。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应保障学生必要的午餐午休时间。小学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 21: 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晚自习应于22:00前结束,并至少给学生预留 30分钟的自由活动时间,学生熄灯就寝时间不晚于23:00。学校要指导家长和学生合理安排作息,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

3.严格规范作业管理。学校要建立学生作业统筹和公示制度,严格控制学生书面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高中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总量。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严禁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

4.严格规范考试管理。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科学合理安排考试。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各地不得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学生寒暑假返校两周内,各中小学校不得安排测验和考试。合理运用考试结果,实行等级评价,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初中各学期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和初三下学期模拟考试成绩不得与升学挂钩,除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不得组织任何与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

5.严格规范学生用书管理。各地各校要对进入学校的教材、教辅、读物和各类资源,实行“凡进必审”“凡用必审”,不得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推销教材、教辅、读物和其他各类学习资源(含平板电脑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读物和各类线上线下资源。严禁选用未列入国家和我省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教材;除中央明确部署外,其他各类专题教育应融入课程开设,不统一编写和选用专题教育教材或读本;严格落实教辅材料选用“限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容量”原则和自愿征订、无偿代购、公开公示要求;不得统一组织征订或强制要求学生购买按规定推荐的课外读物。

6.严格落实体育活动。学校要开足上好体育与健康课,义务教育阶段每天开设一节体育课,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并纳入课表,不得挤占。要合理安排体育课内容,强化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引导学生学会、勤练、常赛,掌握1-2项运动技能。要高质量实施每天两个大课间、每个大课间30分钟,开展体育活动,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天两小时综合体育活动时间。

7.严格规范课间管理。学校要按规定科学合理安排学生在校作息时间,保证学生有休息、参加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的机会和时间。课间休息时间不得少于10分钟,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开展有益身心的游戏娱乐、体育运动和绿植养护等自由活动,因地制宜拓展课间活动空间和形式,丰富课间活动内容。原则上不得占用学生午休时间开展统一活动。

8.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教育引导教师大力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严格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正确实施教育惩戒,保障和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教师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不得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不得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不得歧视、侮辱学生,严禁虐待、伤害学生,严禁教师违反课堂讲授纪律、科研弄虚作假等师德失范和学术不端等行为。把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首要要求。涉及违纪违法的,依规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理。

9.严格禁止违规补课行为。从2025年暑期开始,全省中小学寒暑假放假和开学时间由省教育厅统一确定。严禁学校占用法定节假日、周末、寒暑假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补课,严禁以家长委员会或其他机构名义组织学生补课,不得以自习、提供学习场所、作业辅导、线上教学等变异形式开展补课。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学校如因重大考试、活动等需调整休息时间的,需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10.严格规范评价管理。各地各校要坚决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严禁以升学率对学校进行排名和下达升学指标;学校严禁向年级、班级、教师下达升学指标,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挂钩。严禁组织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高分学生和升学率,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为追求升学率、优秀率、合格率劝导学困生放弃考试,或强迫学生报考某类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开除或者变相开除学生,不得以长期停课、劝退等方式,剥夺学生在校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权利。

编辑:师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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