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公安厅
关于对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信息问题
进行核查处理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公安局:
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我省从今年5月份开始启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在各级政府及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中小学校的共同努力,取得了初步成果,全省已入库学生1400多万人。但工作中也发现有部分学生的学籍信息与公安机关的户籍信息不一致。为保证我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能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完成首次数据采集工作,须尽快对存在问题的学籍信息进行核查处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采集、录入和审查工作,确保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在我省如期建成运行,是当前基础教育的一项重点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到“县(市、区)不漏校,校不漏生”。教育系统内部要建立问题学籍处理的联动和协调机制,提出处理问题学籍的办法和措施,分类处理好问题学籍。
二、各中小学校要加大问题学籍处理的力度,查找和分析问题学籍形成的原因,组织全体教师共同参与,全面清理问题学籍。一是更正录入错误的信息。存在问题学籍的中小学校必须将出现问题学籍学生的系统信息与采集的纸质信息及户口簿进行仔细核对,属录入错误的要及时更正。二是进行户籍核对。如果学生提供的户口簿上的信息与录入学籍系统内的信息一致,但又是问题学籍的,要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到辖区派出所进行户籍核实和身份确认。三是删除重复信息和多余信息。系统中学籍信息与学校实际人数对比后,目前已经转学,已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信息必须删除(在外校就读但未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及经调查确认辍学生除外)。
三、各地公安派出所要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生相关信息的核查工作,对教育部门和家长提出的问题学籍,如核查发现户籍信息登记错误的,要及时进行更正并重新打印户口簿,由学生凭新户口簿到学校登记学籍信息。同时工作中要加强对辖区内中小学生的户籍信息核查,如发现因身份号码重号等原因造成学生户籍信息变更的,要及时通知学生到派出所换领户口簿,已申领身份证的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公安厅
201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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