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教育局
教师〔2016〕285号
周口市教育局
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自查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自查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16]45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对照自查内容,逐项开展自查自纠,于2016年9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附电子版)报市教育局。
联系人:葛海建,0394—8319158,。
二、各单位要把此次自查工作与贯彻落实《周口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周口市中小学师德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周教师[2015]171号)精神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协同机制,明确领导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责任,强化治理,深入持久地开展师德师风建设。
三、各单位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及时主动回应群众关切。
周口市教育局举报电话:纪检监察室0394—8319176
师资培训科0394—8319158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
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自查工作的通知
2016年8月11日
周口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8月11日印
附件
教办师〔2016〕458号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
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中小学校:
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6〕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自查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6〕14号)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开展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禁中小学有偿补课、严禁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是教育系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促进教育公平、实施素质教育的客观需要,是深入解决“四风”问题、树立风清气正教育行风的重要举措,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砥砺高尚师德、规范教育教学行为的必然要求。各地要深入落实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监〔2014〕4号)和《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协同机制,明确责任,强化治理,深入持久地开展师德师风建设,着力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队伍。
二、自查内容
1.建章立制情况。各地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实施方案和处理规定的制定情况。
2.开展专项治理与专项督查情况。开展专项治理的主要举措、突出成效、存在问题。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方法,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3.日常监督与查处情况。监督方式、问题受理、案件查处以及责任督学督导工作等情况。
4.宣传教育情况。开展严禁中小学校和教师有偿补课、违规收受礼金等方面内容的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包括举措、反响和成效等。
三、时间安排
专项检查分两个阶段实施:
1.自查自纠阶段(
2.重点督查阶段(
四、其他
1.各地要以自查工作为契机,深入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治理。要紧盯暑假、学生毕业、教师节及学校开学等重要节点,将自查工作与师德教育宣传活动解密结合起来,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和自查工作。要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向社会公布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的举报电话或投诉渠道,并及时主动回应群众关切。
2. 各地在自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坚持以查促建、以查促改,边查边建、边查边改,通过全面自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责任督学日常监督工作机制,推进整改落实。
3.落实领导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责任,确保自查实效,避免走过场。对自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各地要严肃依法依规处理。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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