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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须知

2014年07月14日 19:16:31 访问量:420
    1、入学咨询。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公布入学政策,在招生前两周,设立专门的服务大厅(或窗口),公布咨询电话,张贴入学条件,接受家长咨询。
  
  2、简化手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民户口簿和暂住(居住)证、就业证明以及原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等材料,向流入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就读申请。
  
  3、就学安排。流入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任何公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4、教学管理。各接收学校要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城市学生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等方面一视同仁。
  
  5、办理学籍。流入地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办理随迁子女的学籍,流出地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籍随人走”的原则做好转接工作。
编辑:师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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