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省市链接 > 省厅关于开展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省厅关于开展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5年06月11日 07:03:27 访问量:423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各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总结推广课程建设的典型经验,促进中小学国家、地方和校本课程建设的协调、整体发展,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中小学课程体系,我厅决定从2015年起在全省开展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与数量
  (一)评选项目。评选项目分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和校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每个项目包括若干成果类别(详见附件1、附件2)。
  (二)评选数量。各地要严格按照《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及推荐指标分配表》(附表1-3)和《中小学校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及推荐指标分配表》(附表2-4)规定的数量组织市级评选,按照一等奖15%、二等奖40%、三等奖45%设定奖次比例,并按照成果质量高低限额排序推荐省级评选。
  二、评选组织与程序
  (一)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根据《河南省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工作方案》(附件1)和《河南省中小学校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工作方案》(附件2)制定本地评选方案和评审标准,明确工作要求,严格评选程序,组织实施市级评选、表彰工作。
  (二)评选活动每三年举办一次。市级评选结果报省教育厅备案,并按照分配数量择优推荐一等奖参加省级评选,推荐参加省级评选的成果要兼顾不同学段和成果类别。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在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二处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省级评选,省教育厅对获得省级优秀成果颁发奖励证书。省、市评选结果录入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档案库。
  (三)各地要认真填写《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成果市级评选结果和省级评选推荐汇总表》(附表1-2)和《校本课程优秀成果市级评选结果和省级评选推荐汇总表》(附表2-3),并按规定时间报送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
  在实施过程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与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联系。
  联系人:丁武营 电话:****
  附件:1.河南省中小学基础教育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工作方案(含附表1-1、附表1-2、附表1-3)
         2.河南省中小学基础教育校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工作方案(含附表2-1、附表2-2、附表2-3、附表2-4)
  河南省教育厅
  2015年5月21日
编辑:师亚军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垃圾信息 不良信息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太康县城关镇建南小学 特此声明。
太康县城关镇建南小学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太康县城关镇建南小学
北京网笑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