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监管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监管工作的通知

2015年04月27日 15:33:23 访问量:371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

计划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各局直学校:

在县政府的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三年来,学生身高体重身体素质有了明显的改善,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为了更好的落实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各项政策,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加强管理

根据国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精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具体组织实施,实行校长责任制。中心校长是本乡镇的第一责任人,安全专干是直接责任人。中小学校校长是本校第一责任人。从学生信息采集,到食品的采购、加工、食用;从进入学校的食品检验查收,到储存、发放、食用全过程负责。在任何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整改。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师生安全。

在学生实名制信息采集中,存在学生转学过程中学籍转丢或删除,部分学生由于没有户口没办法建学籍,有部分学生年龄小无法建学籍,外省、市转入我县学生没有随转学籍等问题。经党组研究并报请市学生营养办同意,本学期按实际在校学生数为准。下学期(即2015年秋季)开学,按照各学校学籍人数计算。要求各中小学利用本学期剩余的时间抓紧完善,所有在校学生学籍学生转出学校要尊重学生意愿,及时将学生学籍转走。若学生转走后不放学籍,仍然按在校学生上报,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学期结束之前,各中小学印发告家长的公开信(见附件),详细告知学生没有学籍的危害,如:影响升学、就业将不能享受生均公用经费和营养餐等。教育督促学生及家长及时给学生补办、转办学籍,并让学生家长签字存档。否则由此产生的不良影响由学生和家长负责。学校宣传引导工作不到位造成的不良影响有学校负责。

二、规范操作、确保食品安全

各乡镇中心校、各中小学校,要加大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管理力度,特别是对重要环节,重要岗位的管理一刻也不能放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鸡蛋、牛奶、面包、火腿肠等食品的包装、接收、储藏、分发、食用、签字等各个环节要规范操作。对食堂供餐学校,加强对食品的采购、储藏、分发、食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要认真落实学校领导、老师陪餐制度,做好陪餐记录。各中小学学生食堂根据本地区学生的特点和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编排食谱,保证学生吃好、吃饱、吃出营养,让学生及学生家长满意。各中心校对供餐学校食堂每周要检查一次,中小学要确定专人每天到食堂检查饭菜质量、数量、食堂卫生、采购食品的质量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各中心校每月二十八号报送食堂供餐情况。

三、严明纪律、认真落实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教体局对各中心校履行职责情况及各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将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并列入年度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监督检查中做的好的学校给予通报表彰,做的较差的给予批评,出现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供餐企业在督查中若发现有违反中标合同款项者,除联合药监部门给予相应处罚外,情节严重的将终止合同,且不能再参与太康县营养餐招标。

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严明工作纪律,严禁虚报冒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严禁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之机谋取私利,侵占学生利益。各乡镇中心校要发挥职能作用,对在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和工作效率低下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关责任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过程中贪污、挪用、占用、私分资金以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移交有关单位,坚决从严处理。

附:《关于学生学籍问题告家长及学生书》

 

                        太康县教育体育局

                       O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2

 

编辑:师亚军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垃圾信息 不良信息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太康县城关镇建南小学 特此声明。
太康县城关镇建南小学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太康县城关镇建南小学
北京网笑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