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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关于对周口市名师工作室和教师发展学校

2016年12月02日 10:52:15 访问量:613

 

周口市教育局

 

教师〔2016389

 

 


周口市教育局

关于对周口市名师工作室和教师发展学校

进行年度考评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师[2015]297号)精神,根据《周口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教师[2014]170号),经研究决定,对周口市名师工作室和教师发展学校进行年度考核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周口市教育局公布的首批名师工作室和教师发展学校(名单见教师[2014]329文件)、第二批名师工作室和教师发展学校(名单见教师[2015]368号文件)以及2016年拟申报的名师工作室和教师发展学校。

二、考评办法

由县(市、区)教体局组织专家考评组对所属名师工作室和教师发展学校,按照《考核评估标准(试行)》(见教师[2014]329号文件),进行全覆盖考核评估,形成考评报告(市直学校进行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于20161216日前报市局师训科。

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根据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考评报告,进行抽查并对2016年新申报的工作室和学校进行逐个考核评估(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评结果使用

(一)2016年新申报的工作室和学校,达到《标准》要求者,市教育局认定授牌。

(二)所有考评合格的工作室和其所在学校将作为周口市教师专业发展综合改革示范性项目试点学校,市教育局给予重点支持和奖补;考评不合格的工作室,视具体情况责令限期整改或取消命名。

(三)对成效突出的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将作为市级教育教学专家培养对象重点培养,聘为周口市教师专业发展综合改革示范性学科建设工作坊主持人。

20161122

编辑:师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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