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立项与管理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要求,调动全县普通中小学教师、管理人员和教研人员的科研积极性,培养有发展力的学习型、研究型队伍,促进全县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特制订本方案。
第二条 县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设立与研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鼓励探索和创新,倡导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学术风气,为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基础教育教学质量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
第二章 组 织
第三条 县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立项、结项鉴定和优秀成果奖评审等管理工作,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太康县基础教研室及各乡镇中心校具体负责课题的过程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第四条 县教研室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其职责为:负责省、市级课题初审选报、县级课题立项的审批;负责立项课题的中期督查和指导;做好成果结项鉴定与总结推广等工作。
第三章 立 项
第五条 立项条件
1、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育教学人员均可申报。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并对所申报的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前期准备,课题实行主持人负责制。每个课题主持人限1人,每个人只能申报主持一项课题。之前承担的县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必须按规定结项,未结项者不得申报立项。已经列入教育部、教育厅、市教育局及其他单位立项课题的不得重复申报。
2、课题组主要成员限5人以内(不包括主持人),应由教研意识强、专业基础厚实、经验丰富的教师或教研员组成。
3、申报的课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选题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论证充分;研究方法科学可行;研究计划周密;预期成果形式明确且有推广价值。
第六条 立项程序
1、课题主持人填写《立项申报书》,提交打印件一式3份、电子稿1份。
2、所在单位初审的基础上,报送乡镇中心校审核、汇总,于每年5~6月份集中上报到县基础教研室。县教研室不受理个人申报。
3、县教研室对已受理的申报课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课题交评审专家小组按立项条件审定,并发文公布,于当年10月份下达立项通知。
4、课题研究的期限一般为1~2年。
第四章 管 理
第七条 县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接到立项批准通知后,应尽快确定详实的课题实施方案,在三个月内组织开题,深入论证,完善研究方案,达成研究共识,课题组成员在注重合作的基础上明确任务分工,并及时将开题报告上报县教研室。
第八条 课题组须按照开题报告的计划推进研究,县教研室组织中期督查活动,分析研究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研讨课题研究的可持续性,重点是反思、归纳、深化、细化。结合督查情况及时提交中期报告。
第九条 课题组在研究过程中应积极开展与研究课题相关的论文撰写、问题研讨、论证、课型演示等活动,详实记录研究过程,及时撰写研究报告。
第十条 课题组成员要随时接受评审组的咨询、调研、跟踪调查,对信息虚假、内容不实等情况者,终止该课题参与资格。
第十一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由课题主持人填写《太康县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内容变更审批表》,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报县教研室审批、备案:
1、变更课题主持人及主要参与者。
2、改变课题名称或学科分类。
3、改变成果形式。
4、对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
5、课题主持人变更单位。
6、课题完成时间延期或提前半年以上。
7、因故中止或撤销课题。
对未经批准而擅自进行上述变更的课题,将不予结项。
第十二条 县教研室、各中心校、局直各学校要采取措施支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工作的开展,包括:
1、提供立项报告、研究报告、调研报告等方面的指导和咨询服务。
2、定期召开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培训暨选题发布会,不定期举办课题研究骨干培训班,根据课题类别的需要举办单项或综合培训研讨会。
3、编选具有针对性的课题研究学习辅导资料,满足基层课题研究者的资料、信息需求。
第五章 结 项
第十三条 结项要求
1、研究期限届满,应及时结项。
2、最终成果可以是研究报告或调查报告,也可以是论文、专著等。最终成果必须与课题主持人立项申报时填写的“最终成果形式”相符。
3、课题组提供的结项鉴定材料,应包括研究成果主件和必要的附件(如开题报告、阶段性成果、密切相关的过程性研究图片、资料如课题立项申报书和立项通知书的复印件等)。
第十四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结项或撤销课题:
1、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下。
4、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
5、获准延期,但到期仍不能完成研究任务。
第十五条 结项程序
1、研究任务完成后,课题组应对研究工作全过程进行认真总结,撰写研究报告,形成最终成果,提交完整的课题成果材料。包括:最终成果和《结项鉴定书》(均需打印件一式3份、电子稿1份),必要的过程性材料一套。
2、《结项鉴定书》须经课题主持人工作单位和乡镇中心校审核并加盖公章,再汇总报送县基础教研室。
3、县基础教研室每年5~6月份受理研究课题的结项鉴定申请,在学科专家认真评审的基础上,确定结项鉴定结果,上报评审组备案审批,并于当年10月份发文公布鉴定结果并颁发结项证书。
第十六条 课题鉴定
1、课题鉴定采用聘请学科专家鉴定方式,学科课题鉴定专家一般为3~5人。
2、学科鉴定专家小组对照课题立项申报书、开题报告中预期达到的目标,实事求是地对成果提出客观、公正、全面的鉴定意见,报请县评审组批准。
第六章 成果评奖与推广
第十七条 成果评奖
1、县教教体局每3年组织一次太康县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参评对象为经县教研室批准立项和结项的课题成果,以3个年度申报立项课题总和为基数,一等奖5%,二等奖10%,三等奖20%,严格按照比例确定各等次获奖数量。优秀成果亦可推荐参加市、省和国家有关教科研部门组织的评选活动。
2、对获得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人员,县教体局发文公布并颁发优秀成果奖励证书。
第十八条 成果推广
1、县教体局适时举办全县综合性教研成果报告会、成果展示等活动。
2、县教体局对优秀成果结集出版,利用媒体宣传推广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
3、县教研室在教研活动中对优秀研究成果进行推广应用。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太康县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
2、太康县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结项)申报汇总表
3、太康县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开题报告
4、太康县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中期报告
5、太康县基础教研室课题结项鉴定审批书
6、太康县教研室立项课题内容变更申请表
课题编号 |
太康县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立 项 申 报 书
课 题 名 称
学 科 分 类
主持人姓名
所 在 单 位
填 表 日 期
太康县教体局制
填 表 说 明
1、申报书各项内容用电脑打印,要求语言严谨,字迹清晰。
2、申报书需报送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3、课题主持人限1人,须为中级及以上职称;主要成员限5人以内(不包括主持人)。
4、每项申报书单独包装成一袋,袋外粘贴一张立项申报书封面,以便分类编号。
一、数据表
课题名称 | ||||||||||||||
主持人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
行政职务 | 专业职务 | 研究专长 | ||||||||||||
工作单位 全称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邮政编码 | |||||||||||||
主要成员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专业职务 | 工 作 单 位 | |||||||||
最终成果形式 | 计划起止时间 | |||||||||||||
经费预算 | ||||||||||||||
二、课题设计论证
问题的提出(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核心概念界定;国内外相关研究状况;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的创新点等。(可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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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成课题的条件和保障
课题组成员的研究基础与分工;研究安排与预期成果;主要参考文献;实验设施与经费保障等。(可加页)
|
四、立项评审意见
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乡镇中心校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
立
项
评
审
意
见 | 专家组意见: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县教体局审批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
太康县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结项)申报汇总表
报送单位:(盖章) 报送时间: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学科分类 | 课 题 名 称 | 主持人 | 工作单位全称 | 主 要 成 员 | 联系电话 | 立项编号 |
1 | |||||||
2 | |||||||
3 | |||||||
4 |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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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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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说明:1.此表请用excel表格填写并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
2.工作单位栏填写全称。
太康县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开题报告
项目编号
课题名称
学科分类
主 持 人
所在单位
填表日期
太康县教体局 制
说 明
1、本表适用于已被太康县教研室批准立项的研究课题。
2、此表格须在收到立项通知三个月内,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发送给太康县教体局教研室及各乡镇中心校课题管理负责人。
3、开题报告需报送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开题活动提示:
开题主要研讨课题研究的可行性,重在清思、聚焦和分工。 开题活动建议由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教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一、开题活动简况:开题时间、地点、主持人、评议专家(课题组外专家,专家应不少于2人)、参与人员等。 |
二、开题报告要点:题目、内容、方法、组织、分工、进度、经费分配、预期成果等,要求具体明确、可操作,限5000字以内,(可加页)。 课题主持人签名 年 月 日 |
三、专家评议要点:侧重于对课题组汇报要点逐项进行可行性评估,并提出意见和建议,限1000字以内。 评议专家组签名 年 月 日 |
四、重要变更:侧重说明对照课题立项申报书、根据评议专家意见所作的研究计划调整,限1000字左右(可加页)。 课题主持人签名 年 月 日 |
五、所在单位教科研管理部门意见 教科研管理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太康县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中 期 报 告
课题编号
课题名称
学科分类
主 持 人
所在单位
填表日期
太康县教体局 制
说 明
1、本表适用于已被太康县教研室批准立项的研究课题。
2、此表格须在课题研究中期,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发送给太康县教体局教研室及各乡镇中心校课题管理负责人。
3、中期报告需报送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中期检查活动提示:
中期检查活动主要是分析已取得的研究成果,研讨课题研究的可持续性,重点是反思、归纳、深化、细化。中期检查活动由县教研室组织。
一、中期检查活动简况:检查时间、地点、评议专家(课题组外专家,专家应不少于2人)、参与人员等。 |
二、中期报告要点:研究工作主要进展、阶段性成果、主要创新点、存在问题、重要变更、下一步计划、可预期成果等,限5000字以内,(可加页)。 课题主持人签名 年 月 日 |
三、主要阶段性成果及影响: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完成或发表时间、成果影响等,限3000字以内,(可加页)。
|
四、专家评估要点:侧重于过程性评估,检查前期课题研究计划落实情况,进行可持续性评估,调整研究计划建议等,限1000字以内,(可加页)。
评议专家组签名 年 月 日 |
五、重要变更:侧重说明对照课题立项申报书、开题报告和专家意见所作的研究计划调整,限1000字以内(可加页)。
课题主持人签名 年 月 日 |
六、所在单位教科研管理部门意见 科研管理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课题编号 |
太康县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结项鉴定审批书
立项编号
课题名称
学科分类
主持人
所在单位
填表日期
太康县教体局制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仅适用于太康县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项鉴定申请。
二、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如实地填写表内栏目。无内容填写的栏目可空白;所填栏目不够用时可加附页;凡选择性栏目请在选项上划圈或打“√”。
三、本《结项鉴定审批书》报送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并附3份课题最终成果和1套必要的过程性材料。以上材料经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查后,报送所在县基础教研室,各单位集中报送到县基础教研室课题管理组;同时报送相关文档的电子版。
声 明
本申请结项鉴定的研究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太康县教体局享有宣传介绍、推广应用本成果的权力,但保留作者的署名权。特此声明。
课题主持人(签章)
年 月 日
一、数据表
结项鉴定成果名称 | ||||||||||||||
预期成果形式 | 最终成果形式 | |||||||||||||
计划完成时间 | 年月日 | 实际完成时间 | 年 月 日 | 申请结项时间 | 年月日 | |||||||||
结 项 种 类 | A.正常 B.提前 C.延期 | |||||||||||||
课题主持人及课题组主要成员简况 | ||||||||||||||
课题负责人 | 姓 名 | 性别 | 民 族 | 出生日期 | 年月日 | |||||||||
所在单位 | 行政职务 | 专业职称 | ||||||||||||
研究专长 | 学 历 | 学 位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办) (手机) | |||||||||||||
课 题组 主 要 成 员 | 姓 名 | 单 位 | 职称 | 承担任务 | ||||||||||
注:课题组主要成员按研究参与程度及完成任务量的实际情况依次填写。
二、总结报告
主要内容提示:1.课题预期研究计划的执行情况;2.成果研究内容及方法的创新程度、突出特色和主要建树;3.成果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以及社会影响和效益; 4.成果存在的不足或欠缺,尚需深入研究的问题等。30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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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栏可加页。
三、课题组的主要阶段性成果
序号 | 成果名称 | 成果形式 | 作 者 | 出版社及出版时间 或发表刊物及刊物年期 |
1 | ||||
2 | ||||
3 |
注:(1)课题组的主要阶段性成果,请按课题负责人、课题研究任务主要承担者、课题组一般成员的顺序填写。可加行、加页。
(2)主要阶段性成果的重要转摘、引用和应用情况可加页说明。
四、初审鉴定意见
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基础教研室初审鉴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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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课题鉴定审批意见
专 家 鉴 定 意 见 编号: 主持人: 课题名称:
鉴定专家小组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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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体局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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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县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
课题名称 | 立项编号 | ||||
课题主持人 | 工作单位 | ||||
学科分类 | 主要成员 | ||||
原完成时间 | 原成果形式 | ||||
联系电话 | (办) (手机)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变更内容: □变更课题主持人 □变更课题管理单位 □改变成果形式 □改变课题名称 □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 □延期一年 □变更课题组主要成员 □申请中止撤项 □调整经费预算 □其他 | |||||
变更事由(延期须写明课题以往延期情况、课题进展情况、已发表的阶段性成果;变更课题主持人须写明新课题主持人的研究方向、职称、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相关领域近5年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等情况;变更课题管理单位须由调出、调入单位签署意见;变更课题组重要成员须写明其研究方向、职称、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如写不下请另加页):
课题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
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 | 乡镇中心校意见 | ||||
签 章 年 月 日 |
签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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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基础教育教研室意见 | |||||
签 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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