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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实施卓越中学教师培养工作遴选结果的公示

2017年08月06日 17:56:35 访问量:205

关于推进实施卓越中学教师培养工作遴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实施卓越中学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7〕6号)要求,经高等院校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专家会议遴选,确定31所入选院校(见附件),现进入网上公示阶段。

  公示期自2017年8月2日至8月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联系。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教师工作司);邮编:100816;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moe.****。

  附件:推进实施卓越中学教师培养工作遴选结果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2017年8月1日

附件

推进实施卓越中学教师培养工作遴选结果

序号

学校名称

1

华东师范大学

2

东北师范大学

3

北京师范大学

4

华中师范大学

5

陕西师范大学

6

西南大学

7

首都师范大学

8

南京师范大学

9

上海师范大学

10

浙江师范大学

11

四川师范大学

12

华南师范大学

13

山东师范大学

14

湖南师范大学

15

江西师范大学

16

云南师范大学

17

河北师范大学

18

西北师范大学

19

江苏师范大学

20

安徽师范大学

21

福建师范大学

22

河南大学

23

山西师范大学

24

哈尔滨师范大学

25

贵州师范大学

26

天津师范大学

27

青海师范大学

28

辽宁师范大学

29

沈阳师范大学

30

河南师范大学

31

曲阜师范大学

编辑:师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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