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周口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
周口市教育局
一、结构比例审核工作
2014年12月2日
太康县
【详情】
二、评审材料报送和资格审查工作
1、中小学教师中级评审材料报送和资格审查
2014年12月23日
太康县
2、中小学教师高级评审材料报送和资格审查
2015年1月5日 太康县
【详情】
三、评审时间
1、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间:2015年1月上旬
2、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间:2015年1月下旬
四、其它事项
1、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资格审查和材料报送工作,依照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豫职改办〔2014〕<44>号)规定进行。由于省职改部门今年制定了新的《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周口市教育教育局人事部门将依照新标准对《周口市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量化赋分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要统一按照周口市教育局人事部门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组织开展。
2、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结构比例和职务数额审核备案工作,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豫人社〔2010〕<1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办法》(豫人社职称〔2011〕<20>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函〔<2013〕<2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继续以学校为单位进行申报审核。全市各中小学现聘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未达到控制标准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分别按每年2%、3%左右的增幅逐年逐步到位;超过控制标准10个百分点以内的,按照“退二进一”的原则进行审核;超过控制标准10个百分点以上、15个百分点以内的,按照“退三进一”的原则进行审核;超过控制标准15个百分点以上的,原则上当年不再审核申报职数。
为了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顺利衔接,2014年度全市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申报数额暂按1%左右审核。城区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申报数额以学校为单位进行申报审核。由于我市乡镇所属小学(幼儿园)较为分散、在编在岗教师数量较少,市职改办将根据各乡镇实际在编在岗人员情况,以乡镇为单位直接向省职改部门申报备案。根据省职改办审核备案情况,各乡镇要统一组织本乡镇符合申报高级教师资格条件的小学(幼儿园)教师进行量化赋分公开推荐。
3、周口市职改部门今年将对
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资格审查、材料报送和专家评审等各个环节工作实行管理责任制,对于出现的问题将严格按照《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豫人社职称〔2013〕<18>号)等有关规定逐级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
自今年起,我市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如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自查实之日起,将严格执行《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豫人社职称〔2013〕<18>号)的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单位负有责任的,给予单位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停止该单位2年职称评聘工作,由有关部门给予单位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是专业技术人员的,在符合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年限后,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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