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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 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4年05月12日 10:41:59 访问量:803

 

周口市教育局 

教基〔2014121 

 

周口市教育局

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

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局直各学校: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4]32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充分认识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教育管理职责。

二、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动态监测机制和留守儿童工作档案,做到留守儿童数量准确,情况明晰,并于2014520日前将各县(市、区)留守儿童基本情况汇总后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箱:zksjc****@163.com);

三、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将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纳入义务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切实保障留守儿童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

四、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把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纳入对学校的考核内容,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区)落实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全市通报结果。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

     儿童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4430     

   周口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430


附件:

 

 

 

   

教基一〔2014320

  

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

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留守儿童教育工作重要性,切实履行教育管理职责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和教育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生动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后顾之忧的有效手段。我省农村人口比重大,外出务工人员多,留守儿童数量大。据统计,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近290万,约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的22%。因此,做好我省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也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纳入义务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健全机制,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各项教育资助政策,保障留守儿童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组织实施好各项教育工程,优先保障留守儿童教育基础设施,优先改善留守儿童营养状况,优先保障留守儿童交通需求;组织学校开展帮扶活动,积极推进家校联动;切实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安全教育。

二、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动态监测机制

各级教育部门要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动态监测机制。中小学校要建立专门的留守儿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详细记录每一位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如姓名、监护人情况、父母动态、学习状况、生活状况等信息。每学期初重新核实、登记,做到留守儿童数量准确、情况明晰。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也要建立留守儿童工作档案。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新学期开学后及时汇总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及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准确掌握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并于学年初统计汇总及时报省教育厅。做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能掌握留守儿童的有关信息和资料。

三、充分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

1、实施教师联系帮扶留守儿童制度。中小学校要建立教师联系帮扶留守儿童制度,使每一位留守儿童都有帮扶教师。帮扶教师要经常与留守学生谈心,随时掌握留守学生的思想动态,并建立关爱留守儿童成长日记。对寄宿在校的留守儿童,教师要经常与其交流、沟通,掌握其思想、生活情况;非寄宿的留守儿童,教师要定期走访并与家长或监护人交流,及时反馈留守儿童的情况,帮助做好留守儿童的思想工作。

2、建立留守儿童安全教育管理和应急机制。中小学校要加强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管理,在交通安全、预防溺水、消防安全、预防意外伤害等方面加强教育指导,强化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提高防范风险、识别风险、自我救险的能力。要建立留守儿童、学校、家长(监护人)之间完备的联系方式,以应对突发事件。留守儿童在校期间遇到特殊情况,学校要及时告知监护人和在外务工父母,同时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以保证留守儿童的安全。

3、加强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中小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重点对留守儿童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矫正活动,定期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理解父母、孝敬感恩教育等,使留守儿童切实体会到关爱,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学校要创造条件开通亲情电话,保证留守儿童与家长每月进行一次交流。

4、建立留守儿童家长与学校的沟通制度。中小学校要向留守儿童的家长(父母或监护人)公布学校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的联系电话,加强学校和家长的沟通联系;利用电话、校讯通、家访、召开家长会等方式使家长能与学校和儿童沟通,指导家长科学教育孩子,共同关注儿童生活、学习情况和心理、生理状况,引导鼓励学生努力学习,自爱自强。

5、丰富留守儿童学习生活。留守儿童比较多的中小学校要建立“留守儿童之家”,接纳留守儿童进行文体活动、作业整理、互相交流等自主活动,让留守儿童有家的温暖,享受亲人般的关怀和照顾;节假日也可以组织留守儿童到社会实践教育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教育活动。

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留守儿童工作,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牵头,协调文明办、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部门(单位),研究解决留守儿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密切配合,形成培养、关爱、帮扶留守儿童的联动机制。同时,要会同司法部门加强法制教育,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提供相关安全保障;会同公安、文化、工商、综治等部门持续开展学校周边治安及文化、生活环境集中整治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把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纳入对学校的考核内容,对工作做的好的地方进行表彰,推广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省教育厅将对各地落实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全省通报结果。

 

2014422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424印发

         

编辑:师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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