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促进实验教学工作,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校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基〔2001〕150号)精神,经研究,定于2016年开展第十五届全省优秀自制教具暨中小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展评活动。
现将《第十五届全省优秀自制教具暨中小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展评活动方案》及有关材料(详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在广泛宣传和逐级评选的基础上,推荐优秀展品参加全省评选,并按要求认真填写有关附表,于2016年10月20日前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部门统一将推荐展评作品及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省级展评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
第十五届全省优秀自制教具暨中小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展评活动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校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基[2001]150号)精神,为组织好第十五届全省优秀自制教具暨中小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展评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自制教具和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展评活动,强化中小学课堂教学效果,丰富实验教学手段;促进教育装备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与应用,尤其是信息技术与传统教学仪器整合经验,推动教学手段现代化,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推行新的教育教学理念,促进教学内容与方法的变革,支持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
二、评选范围与比例
中小学教师自己设计制作、应用于学科教学的教具新作品;中小学生制作的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新作品。过去参加过国家和省级评选并已获奖的教具,原则上不再上报参评;但在外观、性能上有较大改进,技术有创新、教学应用效果突出的,可在省辖市严格把关的基础上,推荐参加省级评选。省级评奖比例占总分配指标的35%。各地要严格按照各地区分配的作品指标数(见附件2)推荐参加省级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教师自制教具作品评选条件
1.教学性。符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有利于实验教学、提高师生实验动手能力;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精神,提高实践能力。
2.科学性。教具所示实验内容符合科学原理,体现科学知识和科学认知过程相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树立科学意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
3.创新性。教具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体现新的实验活动方式、方法和内容;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方面有创新和发展;在信息技术与传统实验的整合方面有创意。
4.启发性。引发学生兴趣和思考,适于探究性教学,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互动、合作交流。
5.实用性。取材容易,结构简单,科学性强,造价低廉,外形美观,便于自制推广;有助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二)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作品展评条件
1.作品与学习内容、实验内容协调一致;有利于培养创新精神、实验动手能力;有利于自主学习、合作交流。
2.符合科学原理,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有利于树立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
3.设计构思巧妙,富有新颖性,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促进动脑动手。
4.取材容易,制作简单,使用安全,造价低廉,便于推广。
5.作品符合参与者年龄层次、知识及能力水平,具有独立创作的真实性。
(三)不能参加展评的作品
1.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有抵触的作品。
2.涉及食品、药品试剂安全类的作品。
3.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危及人类生命、财产安全及对动植物、文物造成破坏的作品。
四、评选办法
1.成立评委会。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依托本地区实验教学研究队伍成立评委会,负责活动的组织和展评。评委会成员应具有本学科较高的理论水平、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相应的指导能力,应在自身情况下,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省级评委会负责对各地推荐参评的中小学自制教具暨中小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作品进行集中评审。
2.自下而上,逐级评选、逐级申报。各地要严格按照个人申报、条件审查、现场展览演示、专家评审的程序,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组织好本地区评选活动。申报省级评选材料中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活动主办部门要就初评情况给予意见。
3.所有参评的教具和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作品,除作品实物外,还要提供能够反映作品全貌的照片和申报表(见附件3、附件4)。同时,应按 “河南省第十五届优秀自制教具暨中小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展评参评作品技术资料(式样)”(附件5)编写有关展评技术资料。技术参数、结构尺寸以及制作方法、使用方法要尽可能详细明了,并用图示配合说明;插图清晰规范,注明图题图号。
4.所有参评的教具和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作品上报材料分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格式,一并上报。填报材料相关表格不得有缺项,纸质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电子文档格式要求:文字资料采用MicrosoftWord格式,照片采用jpg格式且大小不低于1M。上报材料包括:
(1)河南省优秀自制教具展评作品申报表和河南省中小学生优秀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展评作品申报表(用A4纸双面打印)。
(2)反映作品全貌的照片(含电子版照片)。
(3)自制教具或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展评技术资料。
5.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认真审查参评材料,并填写汇总表(见附件6)。于10月20日前将作品申报材料及本地展评活动的总结统一汇总后报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五、评选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自制教具和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展评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在展评过程中,要深入基层学校扎实工作,鼓励学校认真做好自制教具的宣传工作,鼓励广大师生发挥创新精神,推动整个活动的逐步展开;要充分发挥本地市实验教学专家队伍的作用,严格组织评审推荐工作。
2.广泛宣传,大力支持。各地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活动氛围。积极协调各方力量,为参评教师和学生提供必要的支持,引导师生不断提高制作性能、工艺和教学效果,推动自制教具和学生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活动广泛深入的开展。
3.严格程序,确保公正。评选活动要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程序,做到政策、指标、条件、程序、结果“五公开”。各地要按规定程序开展活动,并做好推荐工作,防止图形式、走过场、暗箱操作等不良做法,切实把能反映本地区自制教具和创新作品制作水平的优质作品评选出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2
各地自制教具和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作品数量计划表
| 单 位 | 自制教具 | 科技创新、小制作、小发明 |
| 郑州市 | 36 | 18 |
| 开封市 | 23 | 12 |
| 洛阳市 | 39 | 20 |
| 平顶山市 | 24 | 12 |
| 安阳市 | 24 | 12 |
| 鹤壁市 | 13 | 7 |
| 新乡市 | 28 | 13 |
| 焦作市 | 21 | 10 |
| 濮阳市 | 25 | 13 |
| 许昌市 | 27 | 14 |
| 漯河市 | 15 | 7 |
| 三门峡市 | 15 | 7 |
| 南阳市 | 51 | 23 |
| 商丘市 | 45 | 23 |
| 信阳市 | 41 | 21 |
| 周口市 | 45 | 22 |
| 驻马店市 | 41 | 21 |
| 济源市 | 8 | 4 |
| 巩义市 | 6 | 3 |
| 兰考县 | 6 | 3 |
| 汝州市 | 6 | 3 |
| 滑 县 | 6 | 3 |
| 长垣县 | 7 | 4 |
| 邓州市 | 6 | 3 |
| 永城市 | 8 | 4 |
| 固始县 | 8 | 4 |
| 鹿邑县 | 9 | 5 |
| 新蔡县 | 7 | 4 |
| 省直学校 | 10 | 5 |
| 合 计 | 600 | 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