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教育体育局转发
《周口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暑假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局直各学校:
现将《周口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暑假工作的通知》(教基函〔2024]14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严格执行假期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学校暑假时间严格按照市教体局安排执行,义务教育学校暑假时间为7月5日-8月31日,9月1日报到,9月2日(周一)正式上课;普通高中放假时间为7月14日至8月31日,9月1日报到,9月2日(周一) 正式上课。学前教育遵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暑假时间;中等职业学校遵照普通高中暑假时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放假、开学时间,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推迟放假和开学时间。
二、做好假期前后工作
各学校要认真完成本学期教学计划,组织好期末好期末复习、测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总结、校产管理和文件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稳定。暑假期间要严格落实“双减”政策,合理安排假期生活,高度重视学生的假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安全意识,完善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切实把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做足、做细、做实。秋季开学前要提前谋划新学期工作安排,组织教师做好备课、校园布置、安全检查、教学设备发放等各项准备工作。
三、做好假期安全工作
各单位要完善优化值班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门卫管理,认真做好值班保卫工作,保持联络畅通,及时报告和快速应对突发事件。放假前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开学前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严格执行重大事件上报制度,若学校发生意外或出现重大事件,必须及时逐级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太康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13日
周口市教育体育局科室函件
教基函[2024]141号
周口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暑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
为切实做好2023-2024学年下学期期末和暑假期间的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充实的暑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放假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暑假时间安排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时间为7月5日至8月31日,9月1日报到,9月2日(周一)正式上课;普通高中放假时间为7月14日至8月31日,9月1日报到,9月2日(周一)正式上课。幼儿园在不影响幼儿家长工作的前提下,可妥善安排暑假期间教职工的休息时间。
各县(市、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放假时间安排,通过各种形式明确告知学生及家长暑假的起止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推后,严禁挤占学生休息时间。确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放假时间的,须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向学生家长说明原因,向社会公示。
二、工作安排
(一)认真做好本学期结束和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各县(市、区)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好期末复习、测试、质量分析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工作,并尽早研究制定下学期工作计划,精心安排好下学期工作。下学期开学前,要做好师生教学用书的征订发放工作,确保课前到书,规范使用教辅资料。学校要组织教师做好备课、校园布置、安全检查、教学设备发放等各项准备工作,为学生营造一个温馨舒适的学习环境,确保如期开学。
(二)加强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安排专门的暑期安全教育活动,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涵盖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欺凌、防中暑、防触电、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全面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要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将安全提示内容告知每一名学生、每一个家长(监护人),并回收回执,切实增强家长(监护人)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学校放假前要对校舍及财产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假期中要加强对重点部位不间断的巡查,做好校舍和教学设施设备的维护、修缮和改造,以及校园环境的清洁整治。
(三)严格落实“双减”政策。各县(市、区)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双减”工作要求,统筹作业总量,创新作业类型,有效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小学低年级不布置书面暑假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高中布置的暑假作业每天各科总量不超过平时作业数量要求。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增强体质健康、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实践性作业。期末考试结果要以等级呈现,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在各类家长群传播。要持续巩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成果,加大暑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培训查处力度。学校要以班会、家长会、书面告知、信息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家长再提醒、再教育、再要求,引导学生和家长理性选择校外培训,加强资金风险和安全防护意识,不组织、不参加违规违法学科类培训,不盲目给孩子报各类兴趣班等。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或变相参与校外有偿补课;学校不得将校舍租给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培训活动,坚决禁止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有偿补课。
(四)指导好学生假期生活。各中小学校要教育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做好假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等管理工作,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要教育和引导学生主动承担家务劳动,坚持户外运动,注意用眼卫生,保护视力健康,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文明绿色上网,不沉迷网络游戏,多读书、读好书,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假期精神生活。鼓励学生知行合一,积极参与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
(五)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各学校要教育和指导家长切实履行好暑假期间的监管责任,科学理性地开展家庭教育和心理疏导。要在放假前或开学后开展一次面向家长的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利用班级家长微信群等平台推送心理健康教育知识,促进家长优化家庭教育方式,改善亲子关系,指导家长提高预防、识别子女心理行为问题的能力。中考、高考成绩发布后,要提醒家长高度关注孩子的心理状况,加强关怀和心理疏导,正确引导孩子面对考试的结果。要畅通家校沟通渠道,对学生在家情况进行定期联系和反馈,适时进行家访。
(六)精准做好假期控辍保学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义务教育学校要高度重视暑假期间的控辍保学工作,严格落实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积极宣传正确教育理念、控辍保学和教育资助政策。要重点关注经劝返已复学和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单亲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学习困难学生等有辍学风险倾向的特殊群体,并对其在生活和学习上予以重点关爱、帮助和指导。要督促家长(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义务教育,确保学生假期后如期返校就学,避免秋季学期出现辍学反弹。
三、其他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在假期期间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门卫管理,认真做好值班保卫工作,保持联络畅通,及时报告和快速应对突发事件。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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