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22年版)》编修的苏教版《义务教育教科书•数学》(三年级上册)(以下简称“新教材”)于2025年秋学期开始使用。由于2025年秋学期升入三年级的学生此前使用的一、二年级教材(以下简称“旧教材”)是根据《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编写的,相关教学内容与新教材存在一定的差异。为了确保教学内容的逻辑性和连贯性,需要在使用三年级上册新教材之前,也就是2025年秋学期的期初补充教学相关内容。具体说明如下。
1.补充教学用乘法算式表示求几个几相加的和时,明确把相同加数写在“×”的前面,把相同加数的个数写在“×”的后面。这是因为,新教材在二年级上册教学“乘法认识”时,不再把a个b相加的和表示为a×b或b×a,而是明确约定把a个b相加的和表示为b×a。在乘法算式中约定相同加数与相同加数个数的位置,有助于学生理解自然数乘法的含义,也是注重数学知识本质的体现。这样的修改是教材审查过程中的统一要求,按照《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22年版)》编修的小学数学教材都是这样的表述。
根据《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22年版)》编修的苏教版《义务教育教科书•数学》(二年级上册)是像下面这样教学乘法含义和各部分名称的。







上述三部分内容可以结合起来用3课时进行教学。可以用1课时教学上面的第1、2部分,用1课时教学不进位的两位数乘一位数口算,用1课时教学各位都能整除的两位数除以一位数口算;也可以用1课时教学相关的乘法,用1课时教学相关的除法,再用1课时进行练习和巩固。
4.补充教学倍的认识以及相关的简单实际问题。在旧教材中,这部分内容安排在三年级上册,结合两、三位数乘一位数的内容,通过两个数量的比较从除法开始教学倍的概念;在新教材中,这部分内容安排在二年级下册,在“几个几”的基础上从乘法开始教学倍的概念。由于2025年秋学期升入三年级的学生在此之前尚未学过这部分内容,而三年级上册新教材第二单元“两、三位数乘一位数”单元中就出现让学生运用倍的知识解决相应的实际问题,所以需要在期初进行补充教学。具体教学内容见三年级上册新教材第111~118页的“附录:倍的认识”。这部分内容可以用3课时进行教学,第1课时教学第112页例1以及随后的“试一试”“想想做做”,第2课时教学第115页例2以及随后的“试一试”“想想做做”,第3课时完成第117、118页练习中的内容。
教学以上内容之后,再从第一单元起教学三年级上册新教材。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