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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县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2015年09月20日 09:37:58 访问量:352

太康县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

1、资助政策宣传工作。会同当地有关部门组织新闻媒体在本县范围内,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咨询等工作;

2、负责贯彻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全面推行中职学生资助卡实名办理,负责审核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学生名单及资金的发放、管理、监督工作;

3、抓好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职校贫困生的资助工作,贫困教师资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与管理。

4、大力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汇总户籍为本县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在校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认定、签订、初审、协调、催收、偿还等工作;

办理业务工作人员电话:

   张西典  13839401998

 

 

 

 

太康县学生资助中心资金发放和监管流程

 

一、幼儿资助发放流程

太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针对幼儿资助发放,采取了申请、评审、公示、上报、审核、发放的流程,确保了资助的合理、公平、公正、有效性、真实性。具体流程、监管方式如下:

(一)申请

依据普惠性幼儿园具有申请资格,按照不超过在园儿童不超过8%的比例,每个幼儿每学期200元,申请资助的幼儿家长直接向在读幼儿园提出申请,到幼儿园领取并按要求填写好《贫困家庭幼儿资助申请表》,填写学生信息和银行卡号码,并将相关证明材料粘贴在表格背面(证明材料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烈士证明书、儿童福利证和残疾证复印件等)。
 (二)评审
  各幼儿园要组建由园长、教师、家长及村委会(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组成的评审小组,通过走访、调查核实申请资助的幼儿家庭经济实际情况后,按照资助名额,确定资助名单,园长签名盖章,予以确认。
  (三)公示
  幼儿园将名单上报各乡镇中心校后,由各乡镇中心校汇总、审核、盖章,对初审受助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中心学校签字盖章报汇总表给教育局。

(四)审核
  各中心学校将《太康县贫困家庭幼儿受助名单明细表》上报教育局汇总,再次审核身份证信息的错误、返回信息修改等,形成太康县完整的发放明细表。
  (五)发放
  太康县财政局、教体局计财股根据管理程序拨付资助资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委托银行打卡发放到位。幼儿监护人持银行卡银行领取资助金。

二、幼儿资助监管流程

幼儿资助人数多,工作量大,每学期200元,对此项工作,我们采取了如下监管流程:

(一)建立贫困幼儿资助档案,核查幼儿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杜绝出现幼儿双学籍现象,杜绝双重发放,太康县学生资助中心定期抽查部分乡镇的资助档案,检查资助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不定期走访学生和家长,确保幼儿资助资金发放到位。

(二)2015年学前教育全部实施了学籍注册的管理,对于以后的资助管理工作,我们有了更多的资助信息,以后就是全部从学前学籍系统中提取学籍,资助的学生必须在全国学前学籍网上,并且学生的姓名和监护人必须相符,为资助的监管提供了更多的方式。

三、中职免学费、助学金发放流程

太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针对中职免学费、助学金发放,采取了依据国家中职资助系统信息,每学期多次到学校核实人数的方式确定资助人数。目前,中职资助系统是整个学生资助体系管理最完善的系统,具体资金拨付流程、监管方式如下:

(一)申请

申请资助的中职学生直接向所在中等职业学校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好《太康县贫困家庭中职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将相关证明材料粘贴在表格背面。学校依据申请把学生信息录入国家系统,采集照片,查重等。学校形成资助名单。
  (二)公示
  中职学校确定资助学生名单后,对初审受助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审核
  公示无异议后,由中职学校校长签字、盖章,予以确认。再将学生资助申请表汇总表上报至太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资助中心汇总,太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太康县纠风办、太康县财政局、教体局相关股室等有关单位多次不定时核查人数、人员名单,要求学生的名字都要在国家资助系统中,有享受国家助学金的资格,每人要出示身份证、中职学生专用资助卡和学生证。我们全程进行点名录像,实行人、证、卡相符,每个学生都要手续齐全,在确保学生符合资助的情况下,再次审核学生名单,并报送太康县财政局,审核无异议后,由太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委托银行统一发放。
  (四)发放
  太康县财政局、教体局计财股根据审批结果按照预算管理程序拨付资助资金,太康县学生资助中心督促资助金的发放,并委托银行打卡,发放到位。

四、中职免学费、助学金监管流程

制度建设是加强中职资助监管工作的关键环节,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制度是加强中职资助监管工作的核心和难点。在工作过程中,我们采取了如下监管流程:

1.通过建章立制,最大限度地堵塞中职资助工作中的漏洞,切实从源头上把好关口。我们制定了中职学历教育学籍的具体管理办法,严格规范中职学籍申报和审核工作,加强对流失学生学籍的监管,坚决杜绝学生“双重学籍”现象,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从技术上杜绝双重身份注册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资助学生必须是有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生,免学费学生必须是资助生,三年级必须有中职学籍。

2.我们对我县中职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建立了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各贫困学生,我们建立了贫困生档案,并对他们的档案予以走访、调查、核实。资金发放后,我们采取到学校调查学生核实、电话回访等措施,确保学生真正享受到资助。同时,建立国家助学金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机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3.太康县学生资助中心不定期走访学生家庭,落实贫困学生家庭情况,对虚假情况严格杜绝,以确保贫困学生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确保国家资金的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对各学校违规行为实行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等措施。

加强幼儿和中职资助的监督管理,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把加强中职资助的监管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确保我县资助政策顺利实施。

 

 

太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2015年贷款流程和提交的材料

    2015年所有的大学生无息助学贷款(含本省生),如果贷款都只能在户籍地办理。高校内助学贷款今年停止受理。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享受财政风险补偿金和贴息政策的助学贷款。

二、贷款对象及条件

1、被国家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2、借款学生必须有共同借款人,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

3、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三、贷款额度、用途及期限

借款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本专科学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贷款额度上限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应按相关规定执行),金额为100的整数倍,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贷款期限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最短不低于6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四、贷款偿还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2年内可以只付利息,2年后本息一起偿还,也可以选择提前贷款,提前还款没有任何违约金,提前还款需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并同时将足额资金存入个人专用支付宝账户或提交申请后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使用POS机刷卡还款。

五、贷款程序

1、贷款学生登陆https://sls.cdb.com.cn进行实名注册(9月20日截止本年度贷款申请);

2、贷款学生填写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在线进行贷款申请,并导出打印贷款申请表;

3、到居(村)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及毕业高中任一单位办理资格认定,审核盖章,并由审核人填写姓名及其联系电话;

4、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与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合同,并打印合同及受理证明;

5、贷款学生赴高校报道,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电子回执;

6、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合同;

7、国家开发银行通过学生支付宝个人账户发放贷款。

六、提交材料

1、首次贷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一起,需提供材料:

(1)签字盖章的申请表1份;

(2)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正反都复印并且两人身份证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1份;

(3)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户口本原件;

(4)学籍证明:新生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1份;在校生凭《学生证》及其复印件1份(复印件上要显示学生照片、基本信息、学校名称等)。

2、再次申请贷款的:

续贷学生需要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并且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维护有关信息。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一方前往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申请表》无需盖章)。由到场一方签订《借款合同》并分别签署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姓名,并在代签处注明代签人,如学生张三办理时,在借款学生签字位置签署“张三”,在共同借款人签字位置签署“李四(张三代签)”。

七、国家代偿

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大学生服兵役人员、在贫困县(例如太康县)基层单位服务满三年的大学生(无论是否还清贷款)等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八、跟踪服务

1、凡我县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加入县生源地贷款交流群(QQ群号:287850180),我们为您提供详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习资料及有关政策文件,同时也能够及时有效地为您答疑解惑;

2、国家开发银行专门为您开通了热线电话95593,您有任何与助学贷款有关的问题都可以进行咨询。

九、补充

流程

首贷:网上注册(网址:https://sls.cdb.com.cn)——登陆并填写信息——提交申请——导出打印申请表——到毕业高中或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的任一单位盖章签字——和共同借款人一起带上申请表、两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两人身份证正反复印到一张纸上)、户口簿、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及其复印件到县资助中心办理

续贷:登陆(网址:https://sls.cdb.com.cn)并填写续贷声明——提交申请——导出打印申请表(不需盖章)——学生本人签字后由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带上本人身份证到县资助中心办理

注意事项

1、信息完整准确,不留空白(资格审查单位不填);

2、地址一律具体到门牌号(建议与身份证地址保持一致,若住址有变化,填写新地址);

3、通讯地址在校生具体到宿舍号,新生可以先填写家庭地址到校后及时更正;

4、贷款理由三选一不必描述,若选其他,简短描述;

5、贷款年限填的短,时间到了必须还,填的长,可以提前还,填的长比较好;

6、贷款金额,来一趟不容易,建议填最大本专科8000,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12000;

7、联系人信息:填写学生本人与共同借款人之外的第三人,尽量填写近亲属,工作单位若无则填写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等信息填写完整准确;

8、新生不知道学号的暂不填写,等到校后及时维护;

9、贷款的学生不要担心学校催缴学费,办理完成后资助中心会给你一份受理证明让你交给学校,学校自会合理对待;已缴学费的,请告知学校,学校会将学费退还;

10、国防生等学费全免的学生不能办理助学贷款

 

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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