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教育体育局 周口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中共周口市委宣传部 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周口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周口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共青团周口市委 |
教语〔2020〕251号
周口市教育体育局等七部门转发河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转发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23届
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语委、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广旅局、人武部、团委,市直有关单位,各市直学校: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省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化和旅游厅、广播电视局、军区政治工作局、共青团省委联合签发的《关于开展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社语〔2020〕31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和本单位实际,尽快制定宣传周活动方案,认真贯彻落实。
活动结束后,请各县(市、区)、市直属学校于9月25日前将推普周活动总结(含照片)发至市教体局语委办邮箱。
联 系 人:闫志新
联系电话:8319126
邮 箱:zks****@126.com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转发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3.河南省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4.周口市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周口市教育体育局 周口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中共周口市委宣传部 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周口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周口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共青团周口市委
2020年9月7日
附件1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河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河南省广播电视局
河南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共 青 团 河 南 省 委
教社语〔2020〕312号
河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转发教育部等八部门
关于开展第 23 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语委、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军分区、团委,省直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厅直属学校:
现将教育部、国家语委、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文化部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20〕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和本单位实际,尽快制定宣传周活动方案,认真贯彻落实。
活动结束后,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高校、厅直属学校于9月30日前将推普周活动总结(电子版)发至省教育厅社会科学与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处邮箱。
联 系 人:李伟民
联系电话:0371—69691759 138****6503
邮 箱:yuweiban2****@163.com
附件:1.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河南省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 南 省 文 化 和 旅 游 厅 河南省广播电视局
河南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共青团河南省委
2020年8月7日
附件2
教 育 部
国家语委
中央宣传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
教语用函〔202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文化和旅游厅(局)、广播电视局、团委,各战区联合参谋部、各军兵种参谋部(战勤部)、军事科学院科研部、国防大学教育训练部、国防科技大学教务处、武警部队参谋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商务局、团委,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经研究,定于2020年9月14日至20日举办第23届推普周。为做好本届推普周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本届推普周主题为:同讲普通话,携手进小康。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脱贫攻坚决战之年、“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和“十四五”规划谋划之年。在这一重要历史节点,通过举办推普周系列活动,充分展现推普助力脱贫攻坚取得的积极进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大力提高普通话普及率,为经济发展提供新动力,为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提供强助力,以坚定的决心和信心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良好基础。
(一)示范引领,汇聚推普合力。各级教育、语言文字、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共青团等部门及军队相关单位,要紧扣本届推普周主题,结合各行业特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工作基础阵地作用,各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要结合建设方向,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二)聚焦重点,尽锐出战收官。聚焦民族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加大对52个未摘帽贫困县的支持力度,持续推进推普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提高少数民族教师、农村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水平和应用能力,提升青壮年农牧民、基层干部普通话水平,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讲好普通话的示范作用。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以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为阵地,加大宣传力度,尤其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汇集各地推普宣传活动,展示各行业推普成果,打造全方位、全媒体、广覆盖宣传矩阵,扩大传播影响,在全社会营造推广普通话的浓厚氛围。结合中华经典诵读工程,通过诵读、书写、演讲、写作等多种语言文化实践形式,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在助力脱贫攻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弘扬中华优秀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自信。
(四)创新方式,提升推普实效。丰富形式,创新载体,不断推进宣传手段、服务方式创新,积极创作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推普宣传作品,开展公益性推普宣传活动。系统总结学校、基层单位、对口支援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广大师生干部群众等开展推广普通话和推普助力脱贫攻坚的典型模式,深入挖掘和宣传各地涌现的典型事迹和感人事例,以多种形式、多种角度、多种媒体全面展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取得的经验成效。
(一)推普周期间,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将在新疆、西藏等地举办推普周开幕式、闭幕式及重点宣传活动,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赴有关重点城市和重点行业进行调研、观摩、检查。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继续制发宣传海报和公益广告,各地和各行业系统可根据本届推普周主题及各自特色,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形势,自行安排有关重点活动、设计制作各种宣传品,通过各类媒体、多种方式广泛宣传。
(二)各地要坚持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建立和完善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准确有效的推普工作机制。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坚持创新开展、协调发展,充分发挥推普周整合引领作用,将推普周宣传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绿色发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节俭举办各项活动。
(三)各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积极会同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共青团等部门及军队相关单位,尽快制定本地区推普周活动方案,并于推普周结束后及时总结活动成效。请将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分别于2020年8月10日前、9月30日前报送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各省级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共青团等部门及军队相关部门,请将各自活动方案及有关总结情况及时报中央各部门及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院校局,同时报送各省级语委办公室和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文雯
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xuanjiao****@moe.****
附件3
河南省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活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全省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宣传、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共青团等部门及军队相关单位大力协助下,由各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开展活动。
二、原则要求
宣传、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共青团等部门及军队相关单位,要切实重视并认真组织推普周活动。要以“同讲普通话,携手进小康”为主题,充分展现推普助力脱贫攻坚取得的积极进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大力提高普通话普及率,为经济发展提供新动力,为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提供强助力。要以坚定的决心和信心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切实增强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应用水平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良好基础。
三、主要活动及省直有关部门工作职责
(一)省委宣传部
负责协调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推普周活动开展情况。
(二)省教育厅、省语委
1.根据教育部教语用函〔2020〕1号精神,组织安排好全省第23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各项活动。
2.落实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语委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充分发挥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的作用,指导各地对贫困地区教师、青壮年农民和基层干部进行普通话培训。购买由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委托语文出版社编写的《普通话1000句》,对贫困地区发放。开展“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实施幼儿普通话教育项目“童语同音”计划,提升在园幼儿普通话应用能力。购买《幼儿普通话365句》,向贫困地区幼儿园发放。加强对哈密市推普脱贫攻坚对口支援工作,不断提高少数民族群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沟通交流技能。
3.编印推普知识手册,印发推普宣传画。
4.对全省推普周活动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5.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高等院校要组织师生积极参与校内外的推普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政策法规和规范标准,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要积极开展推普助力脱贫攻坚社会实践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拓宽覆盖面,扩大影响力,切实增强宣传效果。
6.《教育时报》在推普周期间组织并刊载宣传教育系统语言文字方面的文章,介绍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继续办好宣传语言文字工作的栏目。
(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要求技工院校积极参与校内外的推普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政策法规和规范标准,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四)省文化和旅游厅
推普周期间,文化团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河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使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主要内容,努力营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良好社会氛围。利用推普周的契机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检查力度,创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良好语言文字环境。
(五)省广播电视局
督促河南广播电视台做好推普周的宣传报道并负责播出推普周公益广告片。
(六)“窗口”行业
1.建设、贸易、邮政、电信、旅游、交通、医疗、公安、民航、铁路、金融等“窗口”服务行业应大力宣传把普通话作为服务语言的重要意义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2.推普周期间,在商场、宾馆、饭店、机场、火车站、汽车站、营业厅、集贸市场和文化娱乐场所悬挂宣传语言文字的标语,营造说普通话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4
周口市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活 动 方 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二、组织领导
全市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宣传、教育、人社、文化广电、共青团、军区等部门及相关单位大力协助下,由各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开展活动。
三、原则要求
宣传、教育、人社、文化广电和语言文字等部门,要切实重视并认真组织推普周活动。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把推普周列入宣传计划,今年要以“同讲普通话,携手进小康。”为主题,以学校、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领域,充分认识语言文字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应用水平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四、主要活动及市直有关部门工作职责
(一)市委宣传部
负责协调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推普周活动开展情况。
(二)市教育体育局
1.根据教育厅教社语〔2020〕312号精神,组织安排好全市第23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各项活动。
2.印发推普周宣传材料,与报社、电台、电视台合作,制作并报道我市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系列活动。
3.对全市推普周活动进展情况进行巡视、督促和检查。
4.要求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市直学校组织师生积极参与校内外的推普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政策法规和规范标准,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要加大宣传力度,拓宽覆盖面,扩大影响力,切实增强宣传效果。继续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河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推普周期间,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政府机关在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中的龙头作用,在全市公务员中开展“说普通话、用规范字”活动。
(四)市文广旅局
推普周期间,文化团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河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主要内容,努力营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良好社会氛围。利用推普周的契机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检查力度,创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良好语言文字环境。
(五)电视台、日报社
推普周期间,开辟专栏大力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河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努力营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良好社会氛围。及时报道推普周活动开展情况,播出推普周公益广告片。
(六)“窗口”行业
1.邮政、电信、旅游、交通、医疗、公安、铁路、金融等“窗口”服务行业应大力宣传把普通话作为服务语言的重要意义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2.推普周期间,在商场、宾馆、饭店、火车站、汽车站、营业厅、集贸市场和文化娱乐场所悬挂宣传语言文字的标语,营造说普通话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组织宣传活动。要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协调联动,建立和完善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推普周整合引领作用,将推普周宣传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核心内容,通过诵读、书写、演讲、写作等多种语言文化实践形式,组织开展语言文字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氛围。
(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要结合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示范校创建等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中小学校要组织开展升旗仪式、班会、队会、团会、课本剧表演、校内经典诵读、规范字书写等活动。
(三)要结合文明创建有关工作,积极主动参与文明创建活动,抢抓文明创建契机,推动语言文字规范化发展。要发挥新闻媒体和自媒体作用,利用多种形式搞好宣传报道。要发挥语言文字专家学者和基层语言文字工作者的学术支撑和引领示范作用,鼓励其撰文答疑,积极开展社会咨询服务。
(四)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市直各学校要结合本届推普周的主题,紧密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尽快制定本地本校推普周活动方案一式两份,于9月25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语委办(纸质方案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档发至邮箱)。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开展推普周活动情况将纳入2020年学校目标管理考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