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标是国家事权,是“教学大法”,是教材编写、教师教学和考试评价、管理督导的依据,新时代新课标的修订正在进行中。
新修订的课程方案主要变化:基于核心素养目标,从注重学科逻辑到更多关注生活逻辑。之前基础教育之所以强调学科中心、知识中心,其根本原因在于课程标准和教材呈现的方式、体系是基于学科逻辑,而不是打破学科逻辑,从学生成长和现实生活需求的角度重组各类知识。
此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修订过程中,反复强调要在兼顾学科逻辑的情况下更多地关注生活逻辑。什么是生活逻辑?就是学生的成长面临什么样的真实的环境,真实的需要是什么。要基于学生成长这一主线,而不是基于学科本身的发展来设计的课程。
此时,就要处理好理论和现实的关系问题。一方面要教给学生更多的间接经验和知识概念,另一方面也要贴近学生的现实生活,做到有所兼顾。还有分科课程和综合课程,一方面要按照分科的思路组织课程内容,另一方面也要强调课程的综合,按照生活逻辑将知识组织起来。
01.新义务教育阶段课标标准科学定位,要处理好以下关系:
一是通适性与差异性的关系。要以通适性为主,确保课程内容对全国绝大多数适龄学生都普遍适用,打好共同基础,同时也兼顾地区差异,为各地因地制宜留有余地。
二是经典性与时代性的关系。要注重经典,进一步精选课程内容,选择有时代价值的经典内容;同时关注经济社会发展最新进展,与时俱进地更新内容。
三是全面性与个性化的关系。要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明确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发展的基本要求。同时,全面发展不等于平均发展,要严格控制必修容量和难度,为学校因材施教和学生个性发展留有空间。
四是规范性与灵活性的关系。要注重定标准、立规矩,明确学业质量标准,使教学和考试评价有据可依;还要关注教学方式方法的多样化,鼓励教师教学实践创新。
02.新课标的修订,其创新意识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注重培养创新人格。育人目标上,要注重从小培养学生的开放、灵活、自信、专注、合作等良好品质和独立思考能力。
二是引导变革教学方式。倡导启发式、探究式、开放式教学,保护学生的好奇心,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想象力。
三是用评价引导创新。课标要加强对考试评价的指导,摒弃简单、一刀切的做法,用多把尺子衡量学生,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
03.新课标的修订在实践育人上要求更实:
一是明确实践育人具体要求。各学科要进一步明确实践的主题、内容、时间、评价等方面要求,形成刚性约束。比如科学类课程要明确必做实验项目和评价方式,道德与法治课标要明确社会实践内容及时间安排等。
二是加强对实践教学的指导。要指导教师将学与做结合起来,克服只学不做的现象,培养学生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让学生在项目实践、动手操作、经历体验中加深对知识的理解,特别是要在劳动实践中增进与劳动人民的感情。
基础教育十五年,是一个系统。学校育人必须贯通起来,系统设计,整体规划。当前,一些方面反映,幼小衔接不畅的问题比较突出,初高中之间也有部分脱节,各学科之间还有交叉重复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深入研究,在课标修订时着手解决这些问题。
04.新课标修订在坚持九年一体化设计的同时,注重前后左右的衔接贯通。
一是幼小衔接。要科学评估学前教育结束后学生在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领域的发展水平,合理设计小学低年级课程,内容坡度要减缓,学习方式要注重活动化、游戏化、生活化。
二是小初衔接。根据小学到初中学生在认知、情感、社会性等方面的发展变化,合理安排各学科内容,科学设计深度和难度,体现连续性和进阶性。
三是初高中衔接。结合高中学习和学生生涯发展需要,在初中高年级适当安排延展和衔接内容,为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做好准备。
四是学科间横向配合。注重学科之间知识内容的相互呼应,有效配合,防止简单交叉重复,形成各学科协同育人格局。
05.与原方案相比,新修订课程方案有以下三方面变化:
一是将原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名称改为义务教育课程方案,与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名称保持一致,完整体现课程方案功能。
二是将关于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时代新人的要求作为构建义务教育课程体系的逻辑起点和落脚点,阐述培养目标,反映人才培养规格和要求。
三是考虑到学生认知发展是从日常生活概念到准科学概念再到科学概念的过程,由综合到分化,对课程设置与实施进行调整。
例如,小学一二年级开设艺术综合,替代音乐、美术分科课程;鼓励将小学一二年级道德与法治、劳动、综合实践活动与班队活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等相关内容整合实施;将学科性质相近的物理、化学、生物学整合为“科学”,保持与分科基本内容一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