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中小学安全教育及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
致家长的一封信
家长朋友:
您好!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与民族希望,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是学校家庭、、社会共同的责任。目前已进入夏季,汛期也将到来,是溺水、雷击、交通事故及食物中毒的高发期。为切实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保证孩子健康成长,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学校、家庭要互相配合,重视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及营养健康教育,提高学生识别险情、遇险逃生的能力,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太康消防大队提醒您:春夏交替时节,杨柳絮漫天飞舞,为了防止因杨柳絮引发火灾事故,请不要乱丢烟头、火柴梗;学校和家人要加强对孩子教育,严禁随意点燃杨柳絮;及时清扫街道、小区、楼道内的杨柳絮,以免留下火灾隐患。
二、防溺水
进入夏季,汛期来临,雨水较多,要教育孩子不要独自在河边、池塘玩耍。不随便游泳,严格做到“四不”,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的陪同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或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途中下河、池塘戏水玩耍。要求学校在校园附近池塘、河边,竖立警示标语。
三、防雷击、大风
夏季天气炎热,雷雨天气较多,随时会发生雷击现象,请各位家长教育学生时刻关注天气变化,有雷雨、大风天气时,不要走出室外,不要在高树、电线杆等较高建筑物等下面玩耍、避雨,不要攀高,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四、防交通安全事故
夏季雨水较多,出行人员、车辆也较多,很容易出现交通事故。请各位家长教育好自己的孩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做到不乱穿马路,不在马路上玩耍、溜冰。出行时不乘坐三轮车、超载车及其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上街要走人行道,不闯红灯,骑车要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指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立即拨打110报警,并向120求救。国家提倡就近入学,家长尽量避免学生舍近求远,乘车上学。
五、防禽流感、食品中毒
注意预防禽流感,教育孩子注意个人卫生,远离家禽。夏季炎热,各种食物易变质。要教育孩子注意饮食安全和卫生,做到饭前便后要洗手,不吃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捡食来源不明食品、饮料等;不食用三无食品,不吃变味鸡蛋,过期、涨包奶不能饮用、面包霉变时不能食用。不到校外小摊、小卖部乱买质量难以保证的雪糕、冷饮等,很容易引起腹泻、肚子疼等病症,是影响孩子身体健康的重要“杀手”。同时也极易养成孩子乱花钱的习惯,不利于孩子节约等良好习惯的养成。请给孩子带足凉白开水,并嘱咐、教育孩子不要乱花零钱!
六、及时与学校沟通
学生有事、有病不能来校上课,应向班主任请假。如孩子放学迟回家,应及时了解原因并与老师联系,及时教育。如学校告知家长学生旷课、逃学、家长应及时寻找,查明原因,教育孩子返校上课。家长要教育孩子不与陌生人攀谈,不接受食用其赠送的食品、饮料等。请家长能多与学校联系共同为您的孩子创作良好的环境。
六、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今年我县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
主要内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就是中央财政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一年按200天计算(每学期100天)。包括每天1盒学生奶,另搭配鸡蛋或面包或火腿肠,其中熟鸡蛋100天、面包40天、火腿60天。不足200天部分由学生放假时带回家食用。今年我县共有十个学校不再向学生提供课间加餐,而是采取食堂供餐,供餐标准和内容为:学校正常上课期间,食堂每天中午为学生提供一份营养餐,两菜一汤(要求一荤一素),主食不限量。餐费标准为小学4元/餐、初中5元/餐,其中小学学生自行缴费1元/餐,初中学生自行缴费2元/餐,中央每餐每人补助3元。各学校做好营养餐的三公示(公示人数、公示天数、公示供餐内容)。我们郑重承诺。营养餐食品及时、合理发放,绝不克扣、截留或转移用途;学校食堂供餐严格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把实事做实,把好事做好,诚恳接受家长朋友们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于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能及时应急处理,建立学生饮食安全健康档案。同时,也真诚邀请您们积极参与学生营养计划的监督和管理,以便使我们的营养餐工作更加合理、有效,让学生个个都健康成长,这是我们共同的心愿。监督电话为:157****5062
家长们千忙万忙,对孩子安全教育不可忘。您们的一句话,一个提醒,可能会对孩子的产生一生的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是家长们的幸福,是学校的欣慰,更是祖国的期望。家长们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孩子安全多一点教育,多一份关注。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支持与关注。祝您及您的家人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太康县教育体育局
二○一四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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