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概念辨析 > 当“8×3”和“3×8”成为问题,老师到底冤不冤?

当“8×3”和“3×8”成为问题,老师到底冤不冤?

2025年10月07日 12:37:49 访问量:12382

图片

近日,一张家长群聊天记录的截图在网络上广泛传播,让一道小学数学题——“8×3”能不能写成“3×8”——成为热议的焦点。事件发酵后,甚至有家长投诉至教材出版社,出版社回应称“老师的判法不妥”。

图片

随后,有网友翻出对应教材的《教师用书》,其中明确指出“在乘法算式意义的理解上,不宜过于严苛”。

更有人查到《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中的相关示例,其中【例3】清楚说明:“5×8”和“8×5”都可以用来表示“8个5相加”,二者在意义上并无不可互换的严格界限。

图片


 

从现有资料来看,老师的判法确实与教材编写意图和课标精神不符。那么问题来了:老师冤不冤?

一、从规定上看,老师确实“不冤”

《教师用书》和课程标准都已经给出明确指引,教师若仍坚持“3×8”算错,可视为对现行教学理念理解不到位,属于专业认知上的偏差。

二、但从现实角度看,老师也确实“冤”

  •     这类判定通常不是教师个人行为,而往往是学校或教研组的统一要求。老师只是执行者,却要承担舆论指责,难免有“背锅”之感。
  •     基层学校,包括区县一级的教研团队,能获取到的专业培训资源有限,对课标精神的把握容易出现偏差。在没有权威培训引导的情况下,只能依据有限资料自行解读。
  •     教材正文中仅呈现一种算式写法,而教师用书使用的是“不宜过严”这类建议性表述。若教研组希望“从严”要求学生,从教学管理的逻辑上也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三、观念滞后,是理解分歧的深层原因
不少教师——特别是经历过2001年课改前教育的老教师——仍习惯“被乘数×乘数”的严格区分。2001年课标已明确淡化这两个概念,强调乘法的等价性与交换律。但若教材未明确说明“两种写法皆可”,部分教师很自然会认为应延续旧例,回归“被乘数”概念。

四、我们到底在争什么?

表面上是算式形式之争,实则是教育理念的碰撞:是强调形式规范,还是注重数学本质的理解?是以结果为导向,还是关注思维过程?课标与教材的修改到底合理不合理?关注我,我们下一篇文章继续探讨。

 

编辑:师亚军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垃圾信息 不良信息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太康县城关镇建南小学 特此声明。
太康县城关镇建南小学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太康县城关镇建南小学
北京网笑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