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城关镇教育总支举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培训会
12月12日,太康县城关镇教育总支在网络教室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南小学党支部在张纯才书记的带领下,全员全程参加培训学习。
此次培训由城关镇纪检书记郭福源主讲,城关镇教育总支书记张超凡主持。郭书记用两个半小时的时间详细介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的背景、指导思想和八大亮点,并带领大家逐条学习和重点解读。整个培训,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生动有趣,到位到心。参会党员深刻理解了“纪严于法”和“纪在法前”的含义,纷纷表示:要加强学习,廉洁自律;要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工作要走在群众前面,享受走在群众后面。
郭福源书记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再一次修订无疑将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与时俱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入。《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2条。新修订的《条例》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
郭书记提醒大家:八大亮点值得关注。帮你读懂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
亮点一:一个思想。增写“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亮点二:“两个坚决维护”。增写“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亮点三:三个重点。将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这三类重点审查对象写入条例。
亮点四:“四个意识”、“四种形态”。增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要求,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容。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亮点五:五处纪法衔接。增加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等。
亮点六:六个从严。对6种违纪行为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党、破坏民族团结;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款拉票贿选;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民生保障显失公平;盲目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失职。
亮点七:七个有之。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警惕的“七个有之”问题: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匿名诬告、制造谣言;收买人心、拉动选票;封官许愿、弹冠相庆;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尾大不掉、妄议中央。
亮点八:八种典型违纪行为。干扰巡视巡查工作;党员信仰宗教;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住房、车辆等;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揽储;利用宗族、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表现;不重视家风,对家属失管失教。
最后,教育总支书记张超凡要求各支部继续加强《条例》学习,要求全体党员模范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模范执行《条例》,做合格党员。他号召全镇教师深入开展“向李芳老师学习”和“向张玉滚同志学习”活动,心怀大爱,扎根教育,奉献一线;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勇挑重担;精益求精,追求卓越,打造全能,争做优秀教师。【师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