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河南省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提升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水平,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16]17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我省教育系统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校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如何体现,战斗堡垒如何建设,先锋模范作用如何发挥”,以建设组织制度健全、党建特色鲜明、工作成效显着、党员群众认可、带动作用较强的党建示范点为目标,在全省范围内挖掘、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可复制推广的学校党建工作典型,不断规范学校党建工作体系,创新学校党建工作制度机制,将党的建设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和立德树人全过程,党的领导优势更加鲜明,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切实使中小学党建成为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坚强保证。
二、创建标准
按照“重点培树、示范引领、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努力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的党建工作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面提高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水平。
1.党组织核心作用突出。学校单独建立党组织,并按期进行换届;配备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党组织书记。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全面负责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参与决定重大问题并监督实施,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领导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推动学校健康发展。
2.党建基础工作扎实。学校党建工作制度健全完善,组织生活、党员活动、党建宣传、党务校务公开四个阵地固定规范,战斗堡垒建设到位。党建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日等制度落实到位,党费收缴、发展党员、教育培训等教育管理制度执行到位,党员教育活动有效开展。
3.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明显。领导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团结合作,领导干部有较高的政治素养、思想觉悟、群众威信和业务素质。党员教职工爱岗敬业、依法从教、师德高尚,主动亮出身份、做出表率、创先争优,时时处处发挥好一名党员应有的模范带头作用。
4.党建活动特色鲜明。学校党组织善于运用党建思维思考问题、解决学校实际问题,把党建与推动教育事业发展、推动学校改革创新通盘考虑,与师生、家长的需求密切结合,与党员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同步推进。有一项或几项具有本学校特色的党建创新项目,党员群众广泛参与,已取得明显实效。
5.学校治理成效突出。党建工作示范学校按章程办学,教职工认可度、学生家长满意度和党员职工满意度高。学校三年内未发生违法违纪事件,未发生教职工和学生恶性伤亡事故,未发生违法违规上访事件。
三、评估办法
1.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局按照创建标准要求,认真遴选上报,原则上每个省辖市推荐3至10所备选学校(直管县、市推荐2所),经专家小组初审通过,开展实地评估。
2.实地评估。专家小组赴学校实地评估,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现场走访、师生访谈等方法,深入基层,对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进行考察了解,依据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示范创建标准进行量化打分。在此基础上,专家小组向领导小组提出示范学校创建评估意见。
3.综合考评。根据专家小组的考评结果和意见,省创建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次示范校创建名单。
4.动态管理。对党建工作示范学校实行动态管理,荣誉称号有效期3年,满3年应重新创建。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厅成立河南省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校创建领导小组,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毛杰任组长,组织省级督学、教育专家学者成立专家考评小组,评估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抓好谋划安排,抓紧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创建标准、创建举措、预期成效等,大力培树特色鲜明的党建先进典型。
2.坚持统筹兼顾。各单位要坚持以党建工作统领教育改革发展,注重把开展党建示范校创建工作,与贯彻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相结合,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与巩固和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相结合,与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相结合,与教育教学中心工作相结合,做到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相互促进、共同提高,通过党的建设加快实现学校内涵发展,加速推进学校治理体系现代化。
3.做好宣传推广。各单位开展党建工作示范校创建活动,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推陈出新,形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依靠党建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各项工作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要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大力宣传和推广党建工作示范校的做法和经验,形成可学习借鉴的、成熟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以点带面,推动学校党建工作再上新水平。
各单位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校推荐表(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并附报电子版),请于4月30日前报教育厅党风办,教育厅将组织考察评估,适时召开全省中小学党建工作推进会,对入选的党建示范校进行表彰。
联系人:许一玉,电话:****
邮 箱:xuyy140****@163.com
附件:河南省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校推荐表
河南省教育厅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