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省市链接 > 省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名单的通知

省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名单的通知

2017年12月27日 10:50:49 访问量:352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名单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为贯彻《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帮助中小学生了解国情、热爱祖国、开阔眼界、增长知识,着力提高中小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十三五”期间,教育部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开展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项目。经过市级推荐,省级审核,国家专家评议和实地考察,济源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被确定为“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中国文字博物馆、林州市红旗渠和兰考焦裕禄纪念园被确定为“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省辖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加强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履行监管责任,指导本地基地、营地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加强资金使用与管理,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开发一批育人效果突出的研学实践活动课程,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研学实践精品线路;建立一套规范管理、责任清晰、多元筹资、保障安全的研学实践工作机制。逐步构建以全国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基地和河南省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为枢纽的研学实践教育网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各地各校充分利用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和河南省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要积极加强与其他全国营地和基地的联系,共同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帮助广大中小学生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感受中华传统美德,感受革命光荣历史,感受改革开放伟大成就,激发学生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热爱之情,提高小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当地实际,把研学实践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根据教育教学计划灵活安排研学实践时间,一般安排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尽量错开旅游高峰期。各地要探索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参加研学实践的评价机制,把中小学组织学生参加研学实践的情况和成效作为学校综合考评体系的重要内容。学校要在充分尊重个性差异、鼓励多元发展的前提下,对学生参加研学实践的情况和成效进行科学评价,并将评价结果逐步纳入学生学分管理体系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附件:1.第一批“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名单
          2.第一批“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名单
    河南省教育厅
2017年12月22日
编辑:师亚军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垃圾信息 不良信息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太康县城关镇建南小学 特此声明。
太康县城关镇建南小学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太康县城关镇建南小学
北京网笑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