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党办函〔2020〕124号
周口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
为切实加强学校全面从严治党、疫情防控、教育教学等工作,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确保2020年秋季开学工作安全、稳定、有序进行。经研究,决定9月中旬起组织开展2020年秋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
二、检查内容
(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主要包括全市教体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四风”问题治理整顿情况等。重点检查《中共周口市教育体育局党组印发〈关于在教育体育系统集中开展以案促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落实情况,围绕选准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剖析问题原因、着力整改提高、注重完善制度五个方面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检查民主或者组织生活会是否召开、排查问题是否精准、突出问题是否整改、整改效果是否明显、建章立制是否健全等方面的问题。
(二)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检查《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周教疫防办【2020】1号文的落实情况。加强对领导责任落实、建立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工作的督查,检查是否制定开学工作方案,落实对师生员工的健康监测要求,全面排查各类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按照“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属地统筹”等原则,周密安排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确保开学工作安全有序。
(三)教育教学工作。重点督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开展情况;教育乱收费、乱办班、乱订教辅资料治理情况。检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择校治理情况及义务教育项目建设推进情况;普通高中违规招生治理情况(重点是人籍分离、空挂学籍、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及变相掐尖招生等),普通高中分配生政策落实情况;幼儿园“小学化”治理情况;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工作情况(网上教学费、教辅材料费、学具费、校服费、保险费、体检防疫费等代收费和存车费、热饭费、饮水费、保险费等);对“校中校”,或借办分校、实验校等名义按民办学校运行机制高收费的行为治理情况;教育脱贫攻坚开展情况;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整改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
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要对照检查内容开展疫情防控、教育教学等隐患排查,市教育体育局将根据检查内容通过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账册等)等,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开展督查。
4、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开展集中整改活动,务求取得实效。
(二)严格履职,健全机制。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园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学校“一把手”法定责任,始终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意识,抓好常态化条件下学校疫情防控、校园安全等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开学工作有关要求,确保开学工作安全稳定有序。
(三)强化督导,认真自查。各县(市、区)教体局、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细致分析,总结成绩,查摆问题,制定切实的整改措施,并以自查报告形式上报市教体局党风行风建设办公室。同时,市教体局设立举报电话,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开展专项治理。
联系人:张新煜 联系电话:****
2020年9月10日
周口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20年9月1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