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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局关于中小学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5年06月26日 17:33:30 访问量:370

太教字〔2015〕号                      签发人:宋文中  

 

太康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中小学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局直各学校:
    2015年暑假将至,为做好学期结束工作,让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和谐、安全、健康、丰富多彩的暑假,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基〔201049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把本期末和暑假期间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放假及下期开学时间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时间为71日,下期开学时间为91日。
   
(二)高中阶段学校放假时间为710日,下期开学时间为824日。
   
(三)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参照义务阶段学校执行。

各校要严格执行放假、开学时间,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推迟放假和开学时间。
    
二、期末有关工作
  
(一)加强常规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1
、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学期末各项常规管理工作,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
、中小学校要认真组织好期末检测工作。义务教育阶段检测取消百分制,禁止公布学生成绩,禁止以成绩排列名次。要科学、全面、客观、公正地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3
、各乡镇中心校、局直各学校要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实行划片招生。任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都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选拔考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和获奖证书作为招生的依据,不得利用其它中介机构、培训机构变相违规招生。要切实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和留守儿童教育问题。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不得违规进行招生宣传,不得违规招收规定区域外的学生,不得争抢生源。
   
(二)做好工作总结,安排好有关工作
    1
、各乡镇中心校、局直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本学期工作总结,并及时上报各项总结材料。
    2
、要完善和健全义务教育档案,对学校的义务教育档案做好查缺补漏工作,做到统计准确、管理规范。
    3
、做好免费循环教科书的回收、统计上报和消毒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放假前,各学校要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专题讲座,结合实际,侧重交通安全、儿童食品安全、防意外伤害、防传染病、防中暑、防溺水、防火等安全问题,进一步强化学生的自救自护意识。各校要加强法制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
   
各校要把学生的假期活动安排和要求,以书面形式向家长告知说明。严禁中小学生在没有监护人陪伴的情况下外出。教育中小学生远离网吧、游戏厅等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娱乐场所。
  
(二)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学生假期作业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多读几本好书,在读书过程中得到知识、得到快乐。要结合学生实际,合理安排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通过有益活动锻炼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三)各中小学校要举行毕业典礼活动。通过此项活动培养学生的感恩、怀念、友谊、励志等方面的情感和习惯,激发学生奋发向上、努力拼搏的良好情操。

    (四)放假前,学校要对教师进行师德教育,杜绝有偿家教、有偿补习、乱办班现象的发生。任何学校和在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学校、家庭和其它场所为学生补课、讲授新课;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或暗示、引导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补习班。禁止借布置暑假作业为名违规组织学生集体购买教辅资料。
    
(五)要安排好假期的值班及安全保卫工作。各学校要加强假期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保证信息畅通。并将暑假的值班安排报送县教体局办公室。放假、开学前都要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杜绝一切不安全隐患。要做好信访等不稳定隐患排查化解工作,要严格执行重大事件上报制度,若学校发生意外或出现重大事件,必须及时逐级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太康县教育体育局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编辑:师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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