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河南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这次的调整和以往相比,有不少关键变化,下面就给大家详细说说。
【优质课不再是“硬门槛”】
以前,中小学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优质课可是个重要的“敲门砖”,城市教师没有市级二等奖以上的优质课证书,连申报的资格都没有。
为了拿到优质课参赛资格,老师们竞争相当激烈,尤其是语文、数学和英语这些学科,人多名额少,很多老师难以如愿。
但现在,根据新的征求意见稿,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讲座等不再作为职称评价的必备业绩条件,而是调整为“基础作用”。
单位推荐时,优质课可以作为重要指标之一,但不再是晋升的“拦路虎”。这意味着,就算没有优质课证书,只要在日常教学中有出色表现,老师依然有机会参与职称评审。
比如,以前一些教学基本功扎实、深受学生喜爱,但因为种种原因没机会参加优质课比赛的老师,可能会被职称晋升拒之门外。以后,他们的教学能力和日常表现会得到更多关注,有了公平竞争的机会。
【表彰不再是业绩成果选项】
过去,各类表彰也是职称评审中的重要加分项。不过现在,评比表彰不再作为职称评价业绩成果选项条件。
当然,也有一些政策倾斜继续执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豫人社〔2019〕16号)中关于荣誉表彰的倾斜政策仍有效;
另外,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并列入年度全省评比表彰计划的项目,可作为单位优先推荐的业绩条件。
这一改变可以让教师从过度追求表彰荣誉,回归到专注教学本身,减少因争夺表彰产生的不良竞争,让教育环境更加纯粹。
【注重日常教学实绩考核】
新的评审标准更加强调日常教学实绩,要求教师提交日常教学案例、学生成长档案等材料,通过“现场讲课+课后反思”的模式随机考察教学能力,避免“一次性表演”决定职业命运。
比如,连续三年的教学计划、作业批改记录等原始材料,都能更真实地反映教师的教学态度和能力。
此外,随机抽题、现场答辩等方式,也能减少人为干预,让评审过程更加公平、科学,真正选拔出教学能力强、育人效果好的教师。
【讲课答辩环节优化】
讲课答辩环节也有了不少调整。一方面,优秀比例从15%提升至20% ,讲课答辩优秀人员可在职称评审中予以适当倾斜;
另一方面,不同岗位讲课模式不同,教师岗位人员讲课采用“现场讲课+课后反思”模式,重点考察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素养和育人水平;
教研岗位人员讲课采用“现场讲课+观课评课”模式,考察教研能力与教学指导能力;
教育管理岗位人员讲课采用“现场讲课+治校方略阐述”模式,考察办学理念与实践成效 ,并且讲课答辩时间在原有基础上延长5 - 10分钟。
这些变化,都体现了对教师实际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的重视,促使教师不断提升自身能力,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
准备或即将参评的老师们,你对这个征求意见稿有什么看法,请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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