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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县教体局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致家长的一封信

2024年07月04日 14:38:24 访问量:5960

太康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致家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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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太康县教育事业的关心与 支持。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太康县教育事 业取得长足发展,教育教学质量逐步提升。2024年义务教育阶 段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为更好地服务广大家长,现就您所关心 的招生入学相关问题向您致信,希望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招生入学政策,为您的孩子入学做出正确和理性的选择。

一、招生入学原则

属地管理原则、免试就近原则、阳光招生原则。公办义务 教育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学生按片区就近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测试、面谈等形式招生。

二、招生入学对象

(一)小学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 含8月31日),具有太康县户籍适龄儿童、符合县级及以上相关 政策需在我县入学的非本县户籍适龄儿童、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招生对象。具有太康县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六年级 应届毕业生、符合县级及以上相关政策需在我县入学的以及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三、招生时间安排及工作流程

(一)发布招生政策(7月20日前)。发布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公布主城区中小学招生片区划分。

(二)网上报名及初审(8月1日-8月15日)。符合义务教 育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统一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 豫事办,按提示指引填写《河南省教育入学“一件事”申请表单》(电子)发起申请,不能调取的申请材料由申请人拍照上传。

(三)线下复审(8月20日前)。线上初审不通过的,家长 在接到线下审核通知后,携带户口簿(学生、法定监护人)、居 住证(部分类别生源监护人提供)、不动产权登记证、社会保险 个人参保证明(部分类别生源监护人提供)等报名相关材料原件 和复印件到报名学校进行现场材料审核。部分留守儿童家长如不 便线上操作,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在网上登记的,可在规定时间内 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学校进行现场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信息录入系统,由系统进行线上录取。

四、提交材料清单

事项名称

事项名称

事项名称

事项名称

教育入学 “ 一件事” ( 材 料 可 通过数据 共享免提 交)

户口簿(学生、法定监 护人)

户籍信息

公安部门

居住证(部分类别生源 监护人提供)

居住证信

公安部门

不动产权登记证

房产信息

自然资源部门

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 明(部分类别生源监护 人提供)

社保缴费记录信 息

人社部门

五、教育入学“一件事”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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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县教育你我他,出彩精彩靠大家。再次感谢您对太康县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让我们携手共进,为孩子的美好未来共同努力!

 

编辑:师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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