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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第十三届普通中小学、幼儿教育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6年03月10日 15:13:46 访问量:1114

教基研〔2016〕29号

周口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周口市第十三届普通中小学、幼儿教育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动在新课程理念下的课堂教学改革与创新,积极探索和构建以学生为主体的课堂教学模式,切实提高我市普通中小学和幼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的思想业务素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十三届普通中小学、幼儿教育优质课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参评学科

1.凡我市普通中小学、幼儿教育教师均可报名参加(含民办学校)。

2.参评学科为普通中小学、幼儿教育所有学科。

3.名额分配(见附表3)。

二、评奖类别及比例

评奖分优质课教学奖和辅导教师奖2个类别。具体设置情况为:

  1.优质课教学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次,评选比例分别为推荐市级参评教师总数的20%、50%、30%。

  2.对入选优质课教学二等奖以上的,设辅导教师奖,在优质课教学奖励证书上注明辅导教师的姓名(限1名)。

3.各单位推荐候选人人数及设奖等次比例不得突破。

三、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2.按照《教师法》的有关规定,能够认真履行义务;

  3.相关学科专任教师,具有相应层次的合格学历;

  4.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

  5.曾获得过县级以上(含县级)优质课教学奖。

6.推荐的市级优质课一定要突出新课改的理念,体现以学生

为主体的指导思想。

四、评选标准

周口市第十三届普通中小学、幼儿教育优质课评选活动严格按照《周口市普通中小学、幼儿教师优质课教学评选标准》(评分表)进行(见附表 1)。各学科在具体评审时,可结合学科特点制订本学科优质课教学评选标准。

    五、评选组织

1.成立周口市第十三届普通中小学、幼儿教育优质教学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周口市教育局主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基础教研室主任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基础教研室副主任担任。

  2.市基础教研室组织评选优质课的相关学科成立学科专家评委会。

六、推荐与评选办法

1.各县(市、区、市直学校)按规定统一组织本地区(单位)

教师报名和推荐工作,并将推荐教师《周口市第十三届普通中小学、幼儿教育优质课教师登记表》(见附表2)、课堂教学设计、教学经验材料等各一式3份(均为A4版含封面左侧装订),以县(市、区、市直学校)为单位,汇总《周口市第十三届普通中小学、幼儿教育优质课教师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见附表4),并发至zksjc****@126.com。以上材料于2016年5月1日以前报市基础教研室。

  2.市基础教研室相关学科专家评委会具体实施评选,评选的地点和时间由市基础教研室适时通知。各学科评选工作于 2016 年6月底以前结束。

  3.参评人员抽签确定教学内容,写出教案,按指定时间、地点、班级进行授课,学科专家评委会按标准评分,并对参评教师逐一写出评语,由负责人审定签名。

  4.学科专家评委会根据评选情况,汇总评选结果,报市第十三届普通中小学、幼儿教育优质教学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七、评选要求

1.优质课教学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按评选和推荐程序进行,做到政策、指标、标准、程序、结果“五公开”,坚持自下而上,层层听课选拔推荐,全面考核教师的业绩,宁缺勿滥的原则,自觉接受广大教师的监督,为一线教师营造一个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

2.各单位在推荐时,要严格按照学段分配名额上报,同时应注意学科及城乡之间的平衡。

3.对于弄虚作假的参评人员,一经发现,除取消当年的荣誉称号外,两届内不得参加优质课教学评选活动;对于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

4.各县(市、区、市直学校)应按规定时间将参加市第十三届普通中小学、幼儿教育优质课教师教学评选的有关材料报市基础教研室。

希望通过本届优质课评选活动,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积极参

与课改、打造高效课堂的积极性,推动全市教学质量稳步提升。附件: 1.周口市普通中小学、幼儿教师优质课教学评选标准

           (评分表)

          2.周口市第十三届普通中小学、幼儿教育优质课教师

            登记表

                                                                               2016年2月20日

 

  周口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2月23日印

 

附件1

周口市普通中小学、幼儿教师优质课教学评选标准

(评分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学  科

 

教学内容

 

授课时间

 

授课地点

 

 

 

 

一级指标

二     级     指     标

评  分

教学目标

(10分)

  知识、技能、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具体、明确,符合课程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学生的认知、思维和心理发展特点。

10

8

7 以

教学内容

(20分)

  精选学生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符合学生发展、社会需要和学科发展。力求科学性与思想性的统一,注重对学生能力的培养,举例典型恰当,具有启发性和教育意义。

20

18

16

15 以

教学方法

(20分)

  教学方法与教学内容相适应,既注重实效,又灵活多样;贯彻探究、启发、交流与合作的学习方式;注重对学生思维方法和学习方法的指导;现代教学技术运用得当。

20

18

16

15 以

教学过程

(30分)

  教学具有开放性,以探究活动为主,引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素养,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恰当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及各种教学手段;教学计划清晰、过程分明、衔接合理紧凑。

30

27

24

23 以

教学能力

(10分)

  教师驾驭课标、教材、课堂的能力强,在教学中能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恰当地调节教学活动;专业扎实,教学基本功良好;教育理念新,教改意识强。

10

9

8

7 以

教学效果

(10分)

  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学生思维活跃,知识、能力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得到和谐发展,三维教学目标完成效果好。

10

9

8

7 以

说明

对照具体要求,在得分处画圈,不定分值自主填写。

评分人

(签名)

 

总分

 

附件2

周口市第十三届普通中小学、幼儿教育优质课教师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教龄

 

照片

(半寸)

学历

 

职称

 

电话

 

单位

 

任教年级

 

县(区)级参评课题

 

 

 

 

 

 

      评委负责人签字:                        县教研室盖章

                                             年    月    日

评选

等次

 

市级参评课题               辅导教师

 

 

 

 

 

      评委负责人签字:                         市教研室盖章

                                              年    月    日

评选

等次

 

市教育局审批意见

 

备注:表头部分由本人用正楷字填写。县(区、学校)必须填评语。

              - 1 -


 

 

编辑:师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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