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周政教督办〔2018〕20号
周口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8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教育督导室:
现将《河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豫政教督办〔2018〕1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对照督查内容,认真梳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对照20条“底线要求”逐校开展自查,重点检查2017年底国家专项督导未达标学校。有关结果及时录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20条底线要求督导管理系统”。 2018年11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以县(市、区)政府公函形式,报送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市教育督导室将组织相关人员,于11月中旬对各县(市、区)自查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市教育督导室联系人(收取自查报告): 韩 光
联系电话:8319080,邮箱:zkjy****@163.com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人(指导数据录入):翟艳勇
联系电话:8319019,邮箱:zksjc****@163.com
附件:《河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
周口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10月31日
豫政教督办〔2018〕10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
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78号)要求,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开展2018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以下简称“全面改薄”)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一)“底线要求”达标情况。主要检查各地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的通知》(教基一厅〔2014〕5号)要求,在全面改薄工作中以学校为单位落实20条“底线要求”,确保到2018年底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办学条件满足基本教学和生活需要的情况,重点是2017年专项督导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规划实施进展情况。主要检查各地政府履行责任,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推动全面改薄5年规划实施进展,确保到2018年底完成校舍建设和设备采购任务“过九成”的情况,重点是2017-2018年“薄改计划”中央资金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三)项目质量管理情况。主要检查各地校园校舍建设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校舍竣工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及室内空气达标等情况;设施设备购置执行政府采购、招投标制度以及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确保阳光操作的情况。
二、督导安排
(一)工作步骤和要求
1.县(市、区)自查。10月30日至11月10日,各县(市、区)要对照三个方面的督查内容,梳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组织人员对照20条“底线要求”逐校开展自查,重点检查2017年底国家专项督导未达标学校。有关结果请及时录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20条底线要求督导管理系统”(****)。录入结果时,只录入2017年专项督导未达标学校的变化情况,已经达标学校不用重新录入。
2.省辖市复查、核实。各省辖市要在县级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力量对2017年专项督导中20条“底线要求”未达标学校一一进行核查,并选择部分重点地区抽取一定比例的达标学校进行复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形成自查报告,认真总结全面改薄工作成效,梳理分析主要不足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以及完善政策措施的具体意见。自查报告连同附件1、2,于11月20日前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公函形式,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3.省级抽查。11月30日前,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省督学和有关专家进行抽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国家实地督导。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我省的自查结果,按照“双随机”原则,组织国家督学和有关专家,抽查各地义务教育学校“底线要求”达标情况。
(二)网络测评。在县级自查期间,各县(市、区)要组织不少于1%的义务教育学生、教师参加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组织的网络测评工作(网址****)。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将收集师生家长对全面改薄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师生家长反映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将转有关地方核查和研究处理。
(三)发布报告。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全面自查、系统统计,结合实地督导情况,形成督导报告报送省政府。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形成全国的专项督导报告和督导意见书,督导报告向社会发布,督导意见书反馈省政府。
(四)整改落实。针对专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反馈意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向各地印发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省政府将根据各地整改情况,形成整改报告报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三、有关要求
省政府高度重视“全面改薄”工作,就本次专项督导工作霍金花副省长专门作出批示:这是全国教育大会召开之后的一次重要的专项督导,请各市、县人民政府及省、市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切实搞好自查自纠,绝不允许弄虚作假。市、县政府务必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扎实做好专项督导工作,确保“底线要求”达标自查、核查、复查数据填报真实准确。国务院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都将随机抽查相关学校,对数据填报情况进行核实,发现不如实填报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将进行严肃问责。同时,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区)确定2名联络员,分别负责专项督导和“底线要求”达标的联络工作,联络员信息于11月5日前,按照附件4要求报河南省教育厅基教一处。
省督导办联系人(收取自查报告): 王 伟
联系电话:****,邮箱:hnsjy****@163.com
省教育厅基教一处联系人(指导数据录入):丁 哲
联系电话:****,邮箱:hns****@126.com
2.“底线要求”达标情况统计表(分项统计)
3.“底线要求”实地督导评估要点
4.联络员信息表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