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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国庆中秋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3年09月27日 17:35:26 访问量:800

教基函〔2023〕252号

周口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国庆中秋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

国庆中秋双节假期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假期管理,落实上级有关“双减”“五项管理”等文件精神,减轻学生负担,规范办学行为,现就假期有关工作做如下提醒:

一、科学合理安排假期生活

各县(市、区)学校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帮助家长树立主体责任意识,涵养正确教育理念,掌握科学教育方法,构建育人合力。家长要督促学生科学制定假期学习与生活计划,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坚持每天进行户外活动或体育锻炼,科学合理使用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不沉迷网络和电子游戏,保证充足睡眠,确保身心健康。

二、切实保障普通高中休息时间

严格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作

息时间管理的通知》(教办基〔2023〕317号)要求,严禁各普通高中学校(含毕业年级)占用法定节假日、周末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补课,严禁以家长委员会或其他组织名义组织学生补课,严禁以提供教室、自主学习、作业辅导等方式变相补课。严禁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严禁教师以任何形式参加或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

三、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办学行为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在法定节假日期间集中补课或以任何理由、方式变相补课。各中小学校要按照上级“双减”有关文件要求,科学合理布置假期作业,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切实减轻中小学生学业负担。放假期间幼儿园和小学低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各学科教师之间要不断加强沟通,切实增强作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科学设计探究性作业、实践性作业和跨学科综合性作业,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严禁布置要求家长打卡、上传视频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

四、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和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监管,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放假和开学时间,公布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媒体监督。对违规补课或其他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规学校及其负责人要按照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023年9月27日


编辑:师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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