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阅读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年 级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阅读量(本) | 20 | 30 | 40 | 50 | 50 | 50 | 40 | 30 |
心得(篇) | 3 | 5 | 10 | 12 | 15 | 20 | 20 | 20 |
4、积极参加当地有关部门、学校、班级组织的各种读书活动、演讲比赛、讲书中故事等活动;有1-2篇作文在县级以上作文比赛中获奖或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也可以是在县级以上组织的与阅读有关的讲故事、演讲比赛等方面的获奖者。
二、评选办法
1、省厅将根据各地开展“书香家庭亲子共读”活动的情况将“阅读之星”推荐指标下达各地,各地应在广泛开展相应活动的基础上逐级推荐上报。
2、上报“阅读之星”评选材料包括:推荐表,该学生阅读的主要书籍目录、摘记、提要或小作文等资料,发表文章、获奖证书的复印件,能反映亲子共读质量、数量的其它材料。
3、书香家庭亲子共读活动指导委员会将组织力量对各地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报省教育厅批准并颁奖。
三、其它要求
1、各地接通知后要及时做好相关安排和部署,积极开展本地、本校“阅读之星”的评选活动。要把争当“阅读之星”作为活跃校园文化的重要举措,要在家校结合的基础上广泛开展“亲子共读”活动,为适时开展评选“书香家庭”打下基础。
2、本年度“阅读之星”名额分配和具体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阅读之星”评选细则
2.“阅读之星”推荐表
河南省教育厅
201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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