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教育局
教语〔2018〕512号
周口市教育局
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向李芳老师
学习诗歌朗诵比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向李芳老师学习诗歌朗诵比赛”的通知》(教办语用〔2018〕88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照省教育厅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向李芳同志学习的重大意义。要把学习李芳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教育改革发展和日常教育教学活动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结合起来,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切实把向李芳同志学习活动引向深入。
二要进一步发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独特魅力。要切实发挥学校在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中的主阵地作用,通过诗歌朗诵的艺术形式,彰显中华语言与文化魅力,不断提升广大师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和人文素养,让全社会广泛了解李芳老师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三要大力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要引导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自己所承担的庄严而神圣的使命,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岗位,敬业奉献,扎实工作,把对学生的爱倾注到教育教学的方方面面,争当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为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周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各县(市、区)要以“向李芳同志学习”为主题,组织开展诗歌朗诵比赛。比赛分为小学教师组、中学教师组,每组选送5个节目,每个参赛节目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市直学校选送一个节目参加全市复赛。初赛完成时间为11月26日前。11月下旬,市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参赛作品进行复审,选拔出参加决赛的节目。各组别决赛和汇演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向李芳老师学习诗歌朗诵比赛”的通知
周口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10月23日印
教语用〔2018〕882号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关于举办“向李芳老师学习诗歌朗诵比赛”的
通 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中小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宣传李芳同志的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精神感召力,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在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向李芳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和《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开展向李芳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举办“向李芳老师学习诗歌朗诵比赛”。本次比赛由河南省教育厅主办、郑州师范学院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本次活动旨在引导广大教育工作者向李芳同志看齐,努力成为一名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要学习李芳同志舍己救人、见义勇为的献身精神;对党忠诚、矢志不渝的理想信念;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道德情操;爱岗敬业、精益求精的职业操守;爱生如子、倾心育人的大爱情怀。力争通过此次活动,让全社会广泛了解李芳老师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同时,通过诗歌朗诵的艺术形式,彰显中华语言与文化魅力,不断提升广大师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和人文素养。
二、活动时间
2018年10月至12月。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本次诗词朗诵比赛,以“向李芳老师学习”为主题,要求把学习李芳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教育改革发展和日常教育教学活动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结合起来,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结合起来。
朗诵形式为个人朗诵,分为小学教师组和中学教师组,朗诵可根据需要酌情增加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可以穿插舞蹈、吟唱、书法等其他艺术样式,以进一步提升诗词朗诵的艺术表现力。每个参赛节目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四、活动步骤
(一)初赛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直属中小学校应于2018年11月30日前组织各组别进行初赛。
(二)复赛
复赛采用视频评比的方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报送的视频材料进行集中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
(三)决赛及汇演
各组别部分优秀选手,将参加在郑州师范学院举行的决赛和汇演,选手名单和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送要求
(一)名额分配
省辖市每组选送五个节目,省直管县(市)和厅直属学校每组选送两个节目。
(二)指导教师
每个朗诵节目最多可报两名指导教师。
(三)节目视频
每个节目一个视频文件,文件名注明选手单位、姓名、节目名称,每组一个文件夹,注明组别。节目视频和参赛报名表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厅直属学校为单位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视频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
六、比赛奖项设置
朗诵活动由专家评委评出各组别一、二、三等奖,一、二等奖的辅导老师相应获得最佳辅导奖和优秀辅导奖。
七、联系方式
朗诵比赛指定邮箱:jdzlrs2****@163.com
郑州师范学院语委办 蒋哲 电话:****,137****8200
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处 李伟民 电话:****
附件:“向李芳老师学习诗歌朗诵比赛”报名表
2018年10月16日
附 件
“向李芳老师学习诗歌朗诵比赛”报名表
填报单位: 组别: 联系人及电话:
序号 | 选手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电话 | 指导教师姓名电话 | 邮箱 | 所在学校 | 朗诵题目 | 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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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8年10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