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教体局校安办工作职责
一、工作职能
1、全面贯彻执行上级和县人民政府关于校舍安全工程工作的政策、法规,认真落实全县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校舍安全工作。
2、负责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规划、鉴定和实施,负责中小学校舍安全和检查工作。
3、按照建设程序和工程管理程序实施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基本建设项目。
4、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制定有关政策,提出解决办法,上报领导小组。
5、制定校安办工作的年度计划和总结报告。
6、其它与中小学校校安工程实施有关事项。
二、业务情况
办公地点设在校安办办公室
1、股室负责人:吴守君 13938048837
2、工作人员: 于 帅 15896779111
李 东 13592262652
邱新伟 13839412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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