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局召开春季学校食堂建设和营养午餐推进工作会
3月20日下午3点,教体局在南三楼召开2015年春季学校食堂建设和营养午餐工作推进会,县教育督导室主任梁国栋主持会议,安全办全体工作人员、各乡镇安全专干、100多所供餐学校校长和托餐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乡镇安全专干汇报了本乡镇学校供餐情况、食堂建设开工建设情况和学校安全排查情况并交了书面报告。从汇报情况看,学校食堂建设工作存在工程进度缓慢问题,个别学校安全隐患多,丞待整改解决。供餐学校存在部分饭菜质量低,不符合一荤一素的要求,学校与食堂结账不及时,学生就餐时陪餐教师不到位,就餐秩序较乱等问题。
教体局安全办主任任广亮主任传达了太康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转发《周口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市学校食堂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太教字[2014]227号)、《太康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工厂供餐方案》(太康县学生营养办[2014]2号)、《太康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太教字[2012]129号)、《太康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15年春季实行食堂供餐学校的通知》(太教字[2015]35号)、《太康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教育系统“平安河南”建设宣传工作的通知》(太教字[2015]33号)等5个文件,对供餐食堂提出了四个基本要求:一是做到“四个公示”,即营养餐政策公示,本校享受营养餐人数公示,每周食谱公示,膳食委员会名单公示;二是坚持补助资金使用原则,做到补助资金设立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结余留用、严禁克扣、截留、挤占、挪用;三是食堂操作规范要求,坚持索证索票制度,购买合格正规的食材,食材入库后上架隔墙离地存放;四是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校本培训,掌握卫生知识食品安全知识,具备规范的操作能力。
县教育督导室主任梁国栋在总结讲话中强调,各单位要认清形势,采取有效措施,坚持每周一报告制度,强力推进食堂建设,确保四月底前食堂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完工。要认真贯彻上级有关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的有关文件精神,规范操作,确保食品安全与资金安全,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实到位。要明确责任,加强监管与督查,配合有关单位从严追究违规违法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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