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教育局
关于举办全市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周口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印发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周政食安办〔2015〕6号)精神,本着提高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强化学校各项食品卫生安全措施,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流行,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经研究,决定举办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学校食堂管理人员进一步掌握基本的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卫生的基本知识和自身的岗位职责,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自觉在实际工作中遵守相关的法规和食品卫生操作规范,达到全面提升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水平,杜绝各种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的目的。
二、培训内容
1.学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2.学校食品安全和食堂管理的方法及措施。
3.食品加工操作要求。
4.食物中毒的预防及应急处理。
5.膳食营养知识。
三、培训对象
1.各县(市、区)教体局分管食品安全的局长、股长。
2.各乡镇中心校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负责人。
3.全市各级各类寄宿制学校负责食堂管理工作的负责人。
4.从事学校食堂经营的负责人。
四、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大致安排在2015年5月中旬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各县(市、区)教体局,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认真做好组织工作,落实好参训人员,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2.各县(市、区)教体局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局长带队参加培训,并负责本县(市、区)参训人员的学习、生活等管理工作,确保培训工作的质量。
3.培训结束后,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在适当的时间对本辖区的学校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做到全覆盖。
4.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于5月12日前将报名回执表(见附件)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市教育局安全科。电子邮箱:zksjyj****@163.com。
附件:报名回执表。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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