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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县“双减”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国庆期间校外培训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2024年09月30日 15:06:04 访问量: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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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2024年国庆假期将至,为切实减轻孩子假期校外培训负担,让孩子度过一个快乐有意义的假期,太康县“双减”办做如下提醒:

一、自觉抵制学科类培训

根据国家“双减”政策,任何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请家长朋友不要送孩子参加任何机构或个人以“一对一”“家政服务”“众筹私教”“校外托管”“思维训练”等名义开展的学科类违规培训,避免因违规培训机构被关停、取缔给您和孩子在经济、学习上带来损失。

二、审慎选择非学科类培训

如确需参加体育类、科技类和文化艺术类等非学科类培训,请选择经属地教体、科技、文广旅等主管部门核准的且资质齐全的机构。同时,还应从孩子兴趣爱好和个性发展出发,不盲目攀比和跟风,合理选择孩子真正感兴趣的培训项目。

三、清醒认识违规培训风险

违规培训场所往往不符合消防安全、房屋建筑安全等标准,尤其是部分机构或人为逃避检查,经常锁死消防通道等,给孩子的生命健康安全带来极大隐患。同时,违规培训在宣传时为迎合家长,夸大培训效果,尤其是在教师资质、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等方面参差不齐,培训质量难以保证。

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参加校外培训前,应与培训机构签订国家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要详细了解合同内容,对于显失公平的格式条款、霸王条款,您应及时提出质疑,拒绝签订,以免在发生纠纷时您和孩子的权益难以维护。主动通过教育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挑机构、选课程、交费用,警惕培训机构以“折扣”、优惠预存等方式诱导的超前缴费行为,一次性缴纳培训费用应不超过3个月或累计60课时且不超过5000元。请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缴费发票、支付截图等凭证资料,作为维权的重要依据。

 

咨询和举报电话:

太康县教体局0394—6816556

太康县文旅局0394—6836268

太康县科技局:0394—6818366

 

 

太康县“双减”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4年9月27日

编辑:师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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